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層反動集團糾集叛匪,對我軍駐拉薩部隊發起進攻。雖然我軍及時出兵解決了叛亂,但為了祖國的長治久安,讓西南的國防更加穩固,也讓西藏的民主改革暢通無阻,接下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西藏的相關事件,尤其是宗教工作都成為了全國人民關心的頭等大事。
可誰能想到,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有人利用人們廣泛關注西藏宗教工作的時代背景,竟然明目張膽地冒充周恩來總理,對央行實行詐騙,涉及金額高達20萬元。
經歷過這個時代的人都知道,60年代的中國經濟情況還不樂觀,當時的物價水平也比較低。如果說誰真的是個萬元戶,那麼也足夠上一次富豪榜了。
因此,這起詐騙案無論從政治角度還是經濟角度來說,都是60年代的大案。那麼這起案件的主犯到底是誰?他又是如何實行的詐騙?司法機關又是如何量刑的呢?
國務院總理辦公室的緊急信件
1960年的一天下午,一個自稱國務院辦公廳的人,來到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傳達室。手上還拿著一封檔案,牛皮紙信封外面寫著“國務院總理辦公室”八個大字。
中國人民銀行舊址
傳達室的同志不敢怠慢,趕緊聯絡了行長,對這位國務院來的同志進行接待。
信件的內容非常簡單:
“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作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
信紙的左上側還寫著一行字:“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20萬元。”落款是“周恩來”。
一看是周總理做出的批示,行長哪敢怠慢,馬上就讓秘書請示當日值班的計劃局王副局長。王副局長一看,總理辦公室下發的緊急信件,也沒來得及辨別真偽,就趕緊當成了緊急任務,下發通知,讓發行局的同志急速辦理。
因為現金金額較大,這些現金足足裝了兩個麻袋。
在這期間,副局長不只一次接到了催促的電話,那人自稱是總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不停詢問事情辦得怎麼樣了。
當天晚上,發行局朱科長就帶著兩名幹部,按照那人約定的地點,將錢送到了民族飯店,交到了一個自稱趙全一的人手中。
因為覺得對方是總理辦公室的人,加上事情又這麼急,發行局的同志非常熱心地提出幫他把錢送到樓上,卻遭到了收款人的謝絕。
收款人拿到錢後,扭頭就要走,發行局的同志趕緊叫住了他。20萬可是一筆鉅款,沒有相關收據,自己到時候可說不清。
收款人立馬從自己隨身攜帶的皮包裡拿出了一個黑色的筆記本,撕下了一頁紙後寫了一個收據,並且從衣服口袋裡拿出了一枚印章,蓋下“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
看到這兒,熟悉這些流程的朋友應該也發現了,這些操作其實多多少少有些不符合程式。但當時因為是總理辦公室的緊急信件,所以央行的同志們才想著“後補”。
本以為總理辦公室會主動來找他們補手續,結果等來等去,卻始終不見有人來提供資料。央行的同志這才找到了總理辦公室,結果一問才知道,原來自己被騙了!
成立專案組
這起涉及金額巨大,冒充國家領導人的案件,很快就震動了黨中央,周總理還親自做出指示,要求公安部迅速破案。
根據發行局的同志描述,這個人大約30歲,身高170公分,瘦長臉,北方口音。警方根據這些描述繪製了畫像,在群眾中傳閱。
60年代的刑偵技術可不像現在這樣完善,沒有攝像頭,更沒有網路,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其實真正留給警方的線索並不多。
眼下只能從物證著手。
犯罪分子留下了一封信,嫌犯用的是淺棕色的牛皮紙,信封的落款處有一行紅色的鉛字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另外還有一行毛筆字“速送(限下午五點四十分前送到)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親啟。”
嫌犯作案使用的信封
經過行政部門的初步鑑定,罪犯所使用的信封確實是國務院的信封,只不過這不是一個新的,而是一箇舊信封。可這類檔案都屬於政府機關檔案,普通老百姓根本拿不到。
後來刑偵部門又對犯罪嫌疑人開出的收據使用的紙張進行查對,發現這種本子從1952年就已經停止生產,市面上沒有出售,只有機關內部的人員使用。
種種線索都表明,犯罪嫌疑人應該是個機關內的工作人員。
而罪犯來到央行的時間正是上班時間,所以警方開始對當天請假或者被開除的人員進行重點篩查,希望能從中找到蛛絲馬跡。
正在警方夜以繼日,尋找嫌犯的時候,一個電車的女售票員來到了外貿部反映情況。
線索指向了外貿部
女售票員說:“他一上車我就覺得不對勁,無論是年齡還是長相,都跟警察同志描述的特徵一模一樣。而且這個人的情緒不太對勁,上車以後也不敢看別人,坐在座位上一直嘆氣。後來他下車,我看見他走進了外貿部!”
這個訊息讓警方喜出望外,難道他們要找的人就在外貿部?
外貿部有將近2000名職工,經過警方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地調查,最後將嫌疑人鎖定在了一個名叫王倬的人身上。
為了慎重起見,專案組並沒有驚動王倬,因為他們現在也不確定,王倬究竟是獨自作案還是團伙作案?
警方安排了便衣,在王倬上下班的必經之路設定了監視點,監視著王倬的一舉一動。
結果,警方卻突然發現,王倬正在屋子裡燒東西,還把燒下來的東西送到了衚衕口的垃圾站。發現這一情況後,偵查員把自己打扮成撿破爛的,來到了衚衕口的垃圾站。不大一會兒,提著一堆的煤灰和紙灰回來了。經過技術鑑定,王倬焚燒的東西竟然是人民幣。
如果是辛苦賺來的血汗錢,誰捨得一把大火燒了呢?很顯然,王倬燒掉的這筆錢,大機率是不義之財。
掌握了這些證據,警方火速出動,將正在家裡的王倬進行抓捕。正所謂人贓俱獲,犯人是抓到了,可贓款又在哪呢?
警員們幾乎把院子翻了一個底朝天,卻連一張人民幣的影子也沒見到。難道王倬把它們都燒了?
劉漢臣處長是一名資深的警員,有著非常豐富的辦案經驗,他指了指鐵爐子,又指了指半人高的蜂窩煤堆:“小心點搬開,我想應該就在裡邊。”
果然,搬開煤堆後,幾鐵鍬下去,一塊氈布露了出來,裡邊足足兩大箱的人民幣!
悔不當初
王倬在被抓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且如實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犯罪過程。
王倬小時候就是一個不安分的孩子,經常打架鬥毆,還加入了當地的青幫。可他也算老天眷顧,有一個十分聰明的腦瓜,因此學習成績還算不錯,後來考到了東北大學的經濟系。
再後來王倬憑藉自己名牌大學畢業生的身份,成功進入了外貿部出口局工作。
可王倬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太貪財。他看到別人做生意賺了錢,每天開著小汽車出門,住在寬敞明亮的大房子,他也就眼紅心熱。
王倬也不是什麼都沒嘗試過,他也辦過雜誌,還倒騰過銀元,花樣沒少搞,但錢卻沒有掙多少。還有好幾次,倒賠了不少積蓄進去。
王倬因此動起了歪腦筋,既然這些門路走不通,那就學別人行騙。他的腦袋瓜聰明,沒多久就從入門小白,成長了一名“資深人員”。
當時西藏的宗教問題是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所以王倬就決定利用這件事為由頭,到時候冒充周恩來總理,肯定能要來一筆鉅款。
於是他從報紙上找到了周恩來總理的簽名,每天刻苦臨摹,沒用多久的時間,王倬就將周恩來總理的簽名模仿得以假亂真。
他又從外貿部找到了一個原來國務院用的舊信封,找到了一些公文紙,偽造了公章。
經過幾個月的準備,王倬已經能夠非常熟練地偽造出一封假的檔案了。
王倬的從容不迫,以及要錢的理由“充分”,央行行長根本沒想到,這封國務院總理的緊急信件竟然是假的。而當時的工作人員,竟然沒有一個察覺到王倬的不對勁。
王倬本以為,等到20萬到手,自己就可以飛黃騰達了。結果沒想到,這筆錢卻成了要命的閻王。他根本就不敢花,每天一想到這就心驚肉跳,吃不好飯,睡不好覺。
反而是被警方抓捕的時候,王倬長舒了一口氣。他說自己再也不用提心吊膽,可以睡個踏踏實實的覺了。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判處死刑。隨著一聲清脆的槍聲,為他荒謬的想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