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在中國的文字裡指的是對立,不統一,或者叫有問題。
自從有了馬哲,矛盾便等同於對立統一。
實際上,矛盾是統一中的對立,賣矛的與賣盾的因為是同一人,吹虛自己的矛無盾可阻,同時吹虛自己的盾無矛可破,於是便有了對立,這個對立就是同一人的矛與盾,不是同一人,這個對立就不成立。換上兩人,矛與盾的對立就消除了。
簡單地說對立統一,也叫辯證法,原意是從對立到統一(爭論—辯解—統一),而統一中的對立是對立始終存在於統一中,統一存在對立也存在。象陰與陽,在八卦圖中只是不斷轉化,由一組對立變成無陣列對立。對立始終存在,統一也始終存在。而對立統一是先有對立,而後透過變化,對立消除,達到統一。
理解矛盾,首先應該懂得矛盾是事物與事物的對立,沒有事物憑空哪來的對立呢?。
事物內部矛盾是組合皆事物內小事物相互間的對立,事物是由各小事物組合而成的。可現在,包括馬哲自身,說到矛盾都成了虛擬概念。
比喻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從人類社會的角度,生產力歸根到底是人的能力,而生產關係歸根到底是人的關係,離開人去談生產關係和生產力,完全進入了虛構和想象,脫離了社會的實際。
矛盾是事物運動發展的動力,於是就有了三大定律,仔細去想,事物內部矛盾與事物外的矛盾,都是事物與事物的對立,而統一而言,便是事物與事物的運動合作。離開事物將矛盾抽出來,就成了虛擬概念,與唯心中的神相類似。
事物與事物的對立,來源於相互爭奪自身發展,而不是事物發展的原因和動力,而對立而言,沒有統一性存在是對不起來,所以,消除對立的一種方法就是將對立者分離,使它不在統一中。
從整個世界統一的角度,任何事物都是世界運動的形式,而發展是世界運動由虛向實的組合,因為各相對獨立形式的組合之爭才有對立,也就是矛盾,或者叫運動形式的不統一。
事物在發展中,因為自身的組合性,或叫統一性,能夠透過改變內部狀態而消除內部間的對立,由此聚積對外爭奪的能力,這就是對立統一,實際是對立受到統一的約束而不是由對立到統一。
對立引起變化這是沒有疑問的,變化一方面是消除對立達到統一,另一方面是對立分化,從統一中分離開來從而解除對立,不脫離統一的分化,是統一的擴散,而脫離統一的分化,是統一的分解。
變化並不是發展,一個事物的發展,是這個事物本質不變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內容,本質都沒有了,這個事物就不存在了,怎麼還能發展呢?變化包含倒退,倒退就意味著夲質病態。
所以任何事物變質了,就只有分解消亡而不存在,把發展理解為量變到質變是完全錯誤的。
中國哲學的的核心就是天人合一,世界一統,對立始終在統一之中,在統一控制和約束下變化。若統一失去了約束對立的能力,就只有解體,消亡。世界是永恆存在的,同時也是永恆不存在的,因為它既是實的,也是虛的,因而沒有解體和消亡。世界就是統一中約束對立變化,由一組對立演化成千萬組對立構成對立轉化,這就是世界的運動原因和規律。從統一的角度看世界,世界內是分散的,而從分散的角度去看世界,一切分散的存在都是聯絡在一起的。實際上分也是相對的分,是將虛的,看不見的省略,而合也是相對的合,是將看的見的歸在一起。由看得見看不見而構成分別,由虛與實的變化構成運動,這就是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