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外網
新中國成立後,廣大海外僑胞受到極大鼓舞,許多華僑選擇回國升學和參與祖國建設。同時,東南亞的馬來亞、泰國、緬甸等地實施排華和限制華僑政策,也使大批難僑返回中國。如何接收和安置從海外歸國的華僑和難僑,成為中國政府尤其是僑務部門的重要工作之一。
新中國成立之初,歸難僑數量較少且相對分散,中國政府主要採取分散安置為主的方針。上世紀50年代,廣東、福建兩省建立華僑農場或華僑集體農莊,使歸難僑有了安居樂業之所,並積極投身社會主義建設。上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印尼、緬甸等國排華引發大批華僑歸國。中國政府轉為按照集中安置為主、分散為輔的方針,將歸難僑集中安置在廣東、福建、廣西、雲南新設立和擴建的華僑農場。
上世紀70年代,越南、柬埔寨和寮國等國家的排華活動引發了新的華僑回國潮,中國政府新設立了一批華僑農場集中安置歸難僑群體。至此,全國各地華僑農場數量從原有的41個增加至80餘個,分佈在廣東、福建、廣西、雲南、海南、江西和吉林7個省份,先後共接收安置了歸難僑數十萬人。
建立之初,華僑農場有國營、私營以及公私合營等多種形式,經過農業合作化運動後,最終在上世紀60年代確立了國營華僑農場的體制。長期以來,華僑農場的性質是全民所用制的農業企業,具有經濟和政治的雙重屬性,既是生產經營的實體,負有安置歸難僑的政治任務,也承擔著學校、醫院等社會性事務。
總體來看,除了少數位於沿海省份、臨近大中城市的華僑農場外,大多數華僑農場的自然條件和基礎設施較為薄弱。作為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華僑農場雖然在不同時期發展均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在市場經濟大潮中,面臨著發展困境和改革挑戰。華僑農場全民所有制的經濟體制和管理模式已無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
黨和政府十分重視華僑農場的改革發展問題,結合我國不同歷史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華僑農場現實狀況,先後出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營華僑農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關於深化華僑農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於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等指導華僑農場改革發展的重要政策檔案,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採取有力措施扶持華僑農場的發展。黨和政府始終重視華僑農場轉型發展和歸難僑生產生活,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透過政策、資金、社會保障和債務免除等方面給予華僑農場大力支援,幫助華僑農場改革發展。
在華僑農場的具體改革過程中,由於各地區、各農場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方面基礎條件存在一定的差異,在改革中的具體做法和實踐也有所不同。在各級政府、僑務部門和華僑農場幹部群眾的努力下,華僑農場不斷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轉型發展之路。當前,華僑農場改革穩步推進,改革管理機制,調整完善產業結構,基本解決了華僑農場發展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實現了“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的“三融入”改革目標。
歸難僑是因特定時代背景和環境條件而形成的國際移民群體。作為特殊的移民社群,華僑農場的人口來自世界多個國家和地區,具有不同的生活背景、語言文化和生活習性,人口結構呈現多重性特徵。作為集中設定的移民聚居區,華僑農場產生和發展也與國際背景、國家政策及僑務工作有緊密關聯。
華僑農場的集中安置模式,使歸難僑更快地適應社會環境,既有利於社會主義建設,也有利於發揮歸僑的優勢和特長,產生了較好的實踐效果。同時,歸難僑在生產、生活、學習等方面享有一定的優惠和照顧政策,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心幫助。不同於絕大多數國家設定難民營的安置模式,中國政府因地制宜,實踐探索形成以華僑農場方式集中安置歸難僑的“中國模式”,也為國際難民安置提供了“中國經驗”。
經過幾十年發展,歸難僑和農場職工用勤勞的雙手艱苦創業、勇於開拓,使華僑農場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取得了較大發展。從成立到發展,再到融入市場與社會,隨著農場體制改革轉型的基本完成以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華僑農場舊貌換新顏,必將在新時代譜寫華彩篇章!
(作者系中國華僑歷史學會會員 農 華)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9月01日 第 06 版)
責編: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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