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青評論
讓租客也能踏踏實實生活。
此時此刻,寫下這篇文章時,我正坐在自己“得來不易”的小書房裡。在德國碩士畢業、留校讀博後,我便搬出學生宿舍,用博士工資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套二室一廳的公寓。之所以說這套房子“得來不易”,並不是說它有多貴或是多麼搶手,而是因為在德國,房客往往要經歷房東嚴格的“面試”,才能取得租房的資格。這種“面試”並非法律規定,而純粹是房東設定的門檻,遙想當年,我也是拿出了博士面試的勁頭,才終於在第三次“租房面試”中脫穎而出,成功拿到了在租房合同上簽名的資格。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講起這個故事,並不是為了吐槽在德國租房的難,而是為了用例項說明:德國房東在挑選租客時有多麼小心。他們之所以如此謹慎地對待租房者,不是因為德國人比其他國家的人更加“多事”,而是因為在德國的法律體系下,租客一旦入住,基本上就和房子“繫結”了起來。以我當時簽訂的四年期租房合同為例,在這四年裡,房東除非能夠證明自己必須要用這套房子,否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解除合同,相比之下,房客如果不想租了,只要提前三個月告知,便無需支付任何違約金。
我之所以只簽了四年合同,是因為我博士畢業後大機率會回國發展。但在德國,許多租房者都會與房東簽訂無限期的租房合同。無限期的合同,意味著只要房客不想搬家,房東永遠不能把房子轉租給別人。理解這項規定,便不難明白,德國房東為何會在挑選房客時顯得如此“神經質”。有人或許會問:如果房東用拉高租金的方式“間接趕人”呢?但在德國的法律規定下,這同樣不太可能。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房東上調租金,必須同時滿足“15個月一調”“三年漲幅不超20%”“闡明漲價原因”等限制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單個房源的租金被死死限定在市場均價附近,市場均價也很難出現大的短期漲幅。
最近幾年,我在國內的大多數朋友都完成了學業,開始走向社會。我們聊天的內容,也多少涉及到了買房、租房之類的現實問題。其間,我不止一次聽到有朋友抱怨:一線城市的房租越來越貴,房源還經常出現這樣那樣的狀況,導致他們不得不搬家換房。聽到這裡,我也免不了要為自己回國之後的處境捏一把汗。我雖然家在北京,但家裡只有和父母共同居住的一套房子,如果我想過得獨立一點,必然也要租一段時間的房。德國的“租房面試”,固然讓我費了不少力氣,但是,隨著畢業將近、租期將滿,這份“租住無憂”的安逸,也讓我有些不捨起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最近,國內新聞裡提到一句話,叫“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放眼世界,任何國家的一線城市,都不太可能讓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房子,因此,讓租房變成一件更加舒心、省心的事,讓租客也能在租來的房子裡踏踏實實生活,必然是“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關鍵一環。對此,在政策上給予租房者更多保護和支援,對房東加以一定限制,應當是國內住房政策的調整方向。在這件事上,我個人沒有多少研究,但我在德國親身體驗的租房政策,或許可以成為一個參考。近年來,國內一些地方也對房租漲價速度作出了限制,並且強調租客的“優先承租權”,避免房東濫用合同驅逐租客,這些政策,都在正確的方向上。
在學校,我有個認識的教授,在業內地位不低,掙錢想必也不會少。然而,他除了老家繼承自父母的一套房子,沒有購置任何房產,現在居住的也是租來的房。有一次他邀請我們幾個學生去家裡做客,那是一棟很好的房子,傢俱和裝修都很精美。當時我還沒有租房,心裡總想:教授這麼有錢,為什麼不把房子買下來圖個安穩?萬一房東盯上他的裝修怎麼辦?現在想來,是我操心太多。我查了一下,德國的住房自有率只有50%多,遠低於其他西方國家60%-75%的水平,跟中國更沒法比。這背後的差異,大概不是德國人“買不起房”,而是租房政策和大眾觀念的不同。
撰文/許戈
微信編輯/王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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