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漢朝以來,以賈誼《過秦論》為代表的文章一直在討論秦朝速亡的原因。已有討論透過敘述暴秦來探討秦亡的歷史原因,主要關注普通民眾的社會處境。但是,秦吏的處境卻未得到重視,故而有必要予以探討。
第一,秦律對秦吏之嚴苛。吏是秦朝統治全國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其處境並不好,秦律對其要求非常嚴苛。按照秦朝的“七科謫”規定,七種人經常被謫發遠征或戍邊,第一便是“吏有罪”。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四年,謫治獄吏不直者,築長城及南越地。”治獄不公正的官吏,要被貶謫到邊疆去築長城或者戍守南越。
吏若違反秦律,將予以嚴厲懲罰。《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記載:“甲徙居,徙數謁吏,吏環,弗為更籍,今甲有耐、貲罪,問吏可(何)論?耐以上,當貲二甲。”甲需要遷徙住地,數次請求吏為其遷移戶籍,吏推卻不辦理。秦律對於這個吏的懲罰是罰繳兩副鎧甲。
“害盜別徼而盜,駕(加)辠(罪)之。”(《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負責追捕罪犯的小吏如果知法犯法,自己盜竊,就要加罪處罰,即比照“群盜”罪處理,而秦律對“群盜”罪的量刑重於普通盜竊罪。五人以上即為群盜,“五人盜,臧(贓)一錢以上,斬左止,有(又)黥以為城旦”。群盜罪,贓一錢以上就要斬去左腳,還要處以黥刑並罰做苦役。這條簡文體現了對秦吏的輕罪重罰。
秦律還有職務連坐之法,一人犯罪會連及上司或下屬。《睡虎地秦墓竹簡·效律》中規定:“尉計及尉官吏節(即)有劾,其令、丞坐之,如它官然。”下屬官吏尉計和尉犯了罪,縣令、縣丞要連坐。從“如它官然”一語可以看出,秦代官府的其他官吏之間都有連坐的規定。這種迫使秦吏互相監視、人為地製造利害關係以加強統治的做法,必然使秦吏處於不安、恐懼的狀態中。
第二,秦律執行之徹底與繁密。秦律對吏的嚴苛規定,其執行是非常徹底的。《漢書·夏侯嬰傳》載:“(夏侯)嬰已而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告故不傷嬰,嬰證之。移獄覆,嬰坐高祖系歲餘,掠笞數百,終脫高祖。”秦時,官吏傷人是重罪。劉邦作為官吏,傷人要受到嚴厲懲罰,夏侯嬰為開脫劉邦,自證劉邦沒有傷害自己,竟然坐獄歲餘,被掠笞數百!可見秦律對秦吏的輕罪重罰和執行之嚴苛、徹底。
秦律還非常繁密,《嶽麓書院藏秦簡》“暨過誤失坐官案”記載,一個名叫暨的官吏因工作上的過錯,以及因上司或屬下而連坐,先後被“八劾”,其中八月的一天中就有“二劾”,“暨坐八劾:小犯令二,大誤一,坐官、小誤五”。暨為自己申辯說:“不幸過誤失,坐官弗得,非敢端犯法令,赴隧以成私殹(也)。”暨解釋說,這些過失不是他故意為之,而是不經意間觸犯了秦律。可見秦吏觸犯秦律,真是防不勝防。
第三,新地吏地位低下。新地吏是秦新徵服地域上的吏,其所處狀況更糟糕。《裡耶秦簡牘校釋》載:“廿六年十二月癸丑朔庚申,遷陵守祿敢言之:沮守瘳言:課廿四年畜息子得錢殿。沮守周主。為新地吏,令縣論言史(事)。問之,周不在遷陵。敢言之。以荊山道丞印行(Ⅳ8—1516)。”這段簡文中記錄的是,沮縣的縣令周在“畜息子得錢”的考核中排名最後一等,因此被任命為新地吏。《嶽麓書院藏秦簡》(伍)載:“以上及唯(雖)不盈三,一歲病不視事盈三月以上者,皆免。病有瘳,令為新地吏及戍如吏。有適過,廢,免為新地吏(276/1865)。”即是說,官吏在一年中因生病不能正常辦公達三個月以上者,要被免職;病癒後,要被任命為新地吏或派去戍邊,同因為犯有過錯被免職、廢黜而任新地吏的官吏一樣。
據上述簡文可知,工作考核為最後一等的官吏、因身體有病患三個月以上不能正常辦公的官吏、有過錯被免職或者被廢黜的官吏,都要被派到六國舊地去任職。其一,這種政策不僅對患病的官吏缺乏關懷,而且他們痊癒後要被懲罰性地任命為新地吏。其二,新地吏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低於秦故地的吏。秦律中言及新地吏,帶有很強的貶黜語氣,有被髮配戍邊之感。這些被任命的新地吏,難以達到維持新徵服地區統治秩序的目的。
第四,秦吏參加反秦戰爭。秦律對吏的處罰,是重於普通平民的。秦律對秦吏輕罪重罰,要求嚴苛,且有罪的秦吏要被謫發去遠征或戍邊;又有職務連坐之法,法網細密,稍有不慎便會觸犯法律;就連因身體有病患不能正常辦公的官吏也要被罰做新地吏;從劉邦之事來看,秦律的執行既嚴苛又徹底、堅決。在新徵服的地域上,新地吏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很低,所處狀況更不好。在如此繁密、嚴苛的秦律之下,秦吏作為秦政權維持統治的主要依靠力量,一直處於緊張和恐懼之中,所處境況很糟糕。
秦朝對秦吏過於嚴苛,致使其國家歸屬感不強,秦吏是懾於刑殺才去做官吏的。如侯生、盧生相與謀曰:“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史記·秦始皇本紀》)莫敢盡忠是秦亡之前官員的普遍情況。
正因為如此,大量秦吏參與到反秦戰爭之中。在劉邦功臣集團中,秦吏佔總數的13%,例如,劉邦、張蒼、叔孫通、蕭何、曹參、酈食其、夏侯嬰、陳嬰、周昌、周苛、任敖、申屠嘉、吳芮等。其中,張蒼就是不堪吏治嚴苛而從秦廷逃跑跟隨劉邦起事的。除了反秦的秦吏,還有很多秦吏不戰而降,加速了秦朝的滅亡。例如,劉邦西攻秦,秦吏放棄抵抗者為數不少。秦吏“不安其位”,加劇了秦朝“土崩”之勢。
(本文系甘肅省社科規劃專案“東漢士大夫群體與地方社會秩序研究”(YB025)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西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張繼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