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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鄉新豐
趙崇德(1198—1256),字漢宗,新豐鎮趙家埭人(今屬南湖區)。據他所著《宋史宗室世系表》載,他家是宋太宗四子趙元份之後,南渡居此。其父趙汝堣在嘉定壬午(1222)賜為文學,授高郵興化縣主簿,後升安徽桐城縣丞;其兄趙崇禮為紹興府戶曹。
崇德年少時就盼有朝一日能收復中原,以陸游“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為訓,刻苦攻讀,博取功名,報效社稷。嘉定癸未(1223)他鄉試中舉,隨即以舉人身份倡議新豐鎮一批紳商,緊依慧珠寺東側,於理宗寶慶元年(1225)建立二帝宮,祀徽宗、欽宗。寶慶二年(1226),他中進士,授江西石城縣令。
石城縣位於江西東南部,在江西贛州、吉安、撫州和福建三明、龍巖五府交匯處,在數十年的南渡中已成客家移民遷徙的重要中轉站。崇德身為縣令,要統管石城的軍政、民政、行政、財政和司法等,既要協調中央與地方關係,又要穩定中央對地方的統治,維護地方平穩,事務繁重。據《宋史職官志》載:
縣令掌總治民政,勸課農、桑,平決獄訟。有德澤禁令,則宣佈於治境。凡戶口、賦役、錢穀、賑濟、給納之事皆之,以時造戶版及催理二稅。有水旱則有災傷之訴,以分數蠲免。民以水旱流記,則撫存安集之,無使失業。
這些職責要求,對移民遷徙中轉站的石城來講比較艱鉅的。他一到任,首先注重社會秩序,安定民心,對住下來的人員,鼓勵搭草棚、建平房,解決住有所居,並引導抓好農耕生產,發展商業貿易;對流動人員,也提供方便,防止相互騷擾。在吏治方面,他嚴禁欺壓百姓、嚴懲貪汙受賄,在衙門內立下清官箴言,從縣到鄉皆設立監督機制。他還經常微服私訪,不到一年,官風民氣迅速好轉。
崇德崇尚文化,將北宋建立的寶福院塔整修一新,有價值的文物得以儲存,士民尊禮重文翕然成風。經崇德十年治理,這座以“環山多石,聳峙如城”而得名的石城,成了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古城。
端平三年(1236),崇德升任詹事府中允,掌侍從禮儀,駁正啟奏。但南宋王朝中後期政治腐敗,故使崇德“駁正啟奏”難以奏效,數次抗爭,幾陷囹圄,讓他無比苦悶。萬般無奈,淳祐六年(1246),他告病還鄉。此時他年歲不大,卻已心力交瘁,每日以詞酒為伴,晚年著有《漢宗詞集(106首)》。寶祐四年(1256),眼看“王師北定”無望,社稷日益危殆,他從二帝宮祈拜回家後寫下《清平樂·懷人》:
鶯歌蝶舞,池館春多處。滿架花雲留不住,散作一川香雨。相思夜夜情悰,青衫淚滿啼紅。料想故園桃李,也應怨月愁風。
他忠於國事,惜不逢時,這是他的臨終詞,也是他的代表作,是一位清官兼詞家在駕鶴西去前所發出的“怨月愁風”的悲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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