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3月1日凌晨四點左右,一艘日本漁船“福龍丸”號,靜靜漂浮在比基尼島(東北部的海面上。船員們如往常一下拋下船錨,期待著今天能捉到多少金槍魚。
兩個小時以後,一聲震耳欲聾的爆響,吸引了所有船員的注意力。他們循聲望去,泛起了一片比太陽光還要亮的光芒,一度讓他們不敢直視。緊接著,從光芒的中央射出一道烈焰,直衝雲霄,很快就爬升到了三千多米的高度,最終形成了一個標誌性的“蘑菇雲”。
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驚的船員們不會想到,他們親眼目睹了一次氫彈爆炸。
這顆氫彈的名字,叫做“布拉沃”,是美軍研製出的第二發氫彈。因為就在兩年前,美國的第一顆氫彈“麥克”就已經被造了出來,只是當時由於技術上的不足,使麥克的重量達到了六十二噸,且引爆的條件極其苛刻。因此,美國決定繼續研發,爭取儘快造出“方便用於實戰”的氫彈,“布拉沃”由此而來。
“布拉沃”試爆的地方——比基尼島,是美軍重要的“核試驗”基地,從1946年到1958年,美軍在這裡進行了六十餘次“核試爆”,使比基尼島飽受“核武器的摧殘”。不過,在這次實驗之前,美軍已經在比基尼島周圍畫出了“危險邊界”,確定了該區域內沒有“平民”。
3月1日凌晨6點45分,氫彈準時爆炸,瞬間在比基尼島上炸出了一條深約175英尺、寬約1英里(約等於1.7公里)的深溝,並釋放出了一千五百萬噸TNT當量的能量,是1945年廣島原子彈的一千三百多倍。巨大的爆炸威力,讓帶有輻射的“粉塵”飄到了位於“危險區域”之外的“福龍丸”號上面,部分船員由於缺乏基本常識,甚至主動用手“接觸”了這些粉塵。幸好船長筒井出於安全考慮,還是選擇立刻離開此地,船員們也紛紛表示贊同。
又過了三個小時,天空下起了小雨,雨水夾雜著灰白色的物質落在了船上,也落在了船員身上,而這些“物質”,將會對他們的身體造成進一步的傷害。三天後,許多船員紛紛感到頭痛,噁心,面板上有灼熱感,但筒井並未向“岸上”彙報此事,只是繼續向他們的目的地燒津港駛去。
3月14日,“福龍丸”號抵達燒津港,二十三名船員立刻被送往醫院接受檢查;其中兩名較為“嚴重”的患者,則被直接送往東京大學附屬醫院接受治療。很快,船員們就被醫院確診為“受到了核爆帶來的輻射”。兩天之後,各大媒體將“福龍丸”號遭遇核爆之事刊登了出來,瞬間引爆了輿論。日本在1945年已經遭受了兩次原子彈轟炸,如今,老百姓們紛紛為自己第三次成為核武器的受害者而感到憤怒,然後日本各界有影響力的人士紛紛跳出來指責當時的“吉田茂政府”,說日本在他的領導下,又一次被核武器侵害。
可首相吉田茂考慮到當時的日美關係,不敢公開指責美國政府,只好偷偷派外相岡崎勝男去跟美國交涉,希望能要到點兒“賠償”,以此來安撫憤怒的日本民眾。然而,福龍丸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根本沒有任何反應,更沒有要對日本進行賠償和道歉的意思。
以原子能委員會主席、海軍少將斯特勞斯為首的部分美國高層,極力淡化或縮小事件的影響。斯特勞斯甚至對外宣稱:“一定是福龍丸號自己開進了禁區”,末了,《紐約時報》還不忘“加一把火”,說什麼:是日本漁民在窺探美國的核試驗。而這些言論不僅沒有消解福龍丸事件的影響,反而讓日本老百姓更加“暴跳如雷”。
不過話說回來,當時的美國之所以敢這麼“囂張”,就是因為日本在當時是美蘇冷戰時期美國在亞洲的“前哨基地”,是美國在亞洲的馬前卒。特別是在剛剛結束不久的朝鮮戰爭中,日本大發“戰爭財”,掙足了軍火費,直接迎來了一波“起飛”。因此說“美國養肥了日本,完全不過分”。而且大家試想一下,在家庭中,兒子跟爸爸辯論的時候,即使兒子佔理,當爸爸的會承認錯誤嗎?只要想明白了這個邏輯,就明白美國為什麼這麼橫了。
當然,美國橫歸橫,日美政府之間該談還是要談的,畢竟“外交無小事”,何況已經激起了日本的“民憤”。
1954年3月16日,日本外務省開始與美國使館接觸,簡單明瞭地提出要美國政府對福龍丸號上的二十三名船員“負責”。可美國方面的第一反應,卻是要求“調查船員們的政治背景”。
日本政府據理力爭,在3月27日將船員們的“調查結果”交給了美方;同時,日本政府根據航海日誌上的記錄和船員們的回憶,向美方陳述了“爆炸發生時福龍丸號在美軍劃定的禁區之外”的事實,可美國人卻在這時耍起了賴皮,拒不承認福龍丸號在禁區外,施特勞斯還在一眾記者面前把福龍丸號標在了禁區之內。一時間,美國政府高層全當起了“潑皮無賴”,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但是,在操縱實驗的科研人員的回溯下,證實了3月1日進行的氫彈試爆,確實是“控制不當”。而總統艾森豪威爾和原子能委員會成員霍利菲爾德在後來也承認:爆炸的威力大大超出了他們的預料。這基本等於美國人間接承認了“福龍丸事件的確源於爆炸前的操作失誤。”
四月初,日本外相岡崎勝男正式提出美國政府要向日本道歉和賠償,而美國駐日大使艾利遜也爽快地答應了下來,他不僅在4月9日向日本政府表達了“歉意”,還說“一定會給予日本公正的賠償”。然而,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
雖說“道歉”和“賠償”的基調定下來了,但在“福龍丸號如何處置、船員如何接受治療”的問題上,日美卻再次產生了重大分歧。艾利遜根據國務卿杜勒斯的意思,對日本政府說,“船隻必須交由美國軍方控制,以防止共產主義國家從船上的放射性物質中獲取氫彈的秘密”。按理說,在冷戰時期,美國有這樣的想法很正常,但日本卻出於一種“民族自尊心”上的考慮,當即表示反對。
為了能儘快解決問題,美國人在4月24日又提出了一個新方案,讓日本“要麼沉船”,要麼“把船交給美國,將船上的放射性物質清除”。但令美國人沒有想到的是,日本政府另闢蹊徑,他們沒有選擇這兩個選項中的任何一個,而是給出了第三個方案:花錢把船買下來。並且,這個方案在月底便得到了政府批准,並由國務大臣安藤正純牽頭,辦理此事。
與此同時,這些遭受嚴重核輻射的船員們在治療過程中,也是“意外不斷”。早在3月18日,美國就派去了兩個“專家”,到日本協助治療。剛開始,大使艾利遜想讓日本政府把船員們交給美國單獨治療,結果被對方果斷拒絕。而在兩位專家與日本醫生共同治療的時候,日本醫生又對這兩個美國來的醫生橫挑鼻子豎挑眼,處處與之作對;
更離譜的是,受到輻射的船員們也瞬間“民族自尊心爆棚”,說什麼也不讓美國醫生治病。於是,由於兩邊無法正常合作,兩位美國專家在4月8日罵罵咧咧的離開了日本。結果幾個月後,船上“傷勢較重”的船員久保山率先去世,美國方面害怕日本拿久保山的死大做文章,大使艾利遜趕緊掏出一百萬日元給了久保山的遺孀,當做撫卹費。
可即便這樣,“賠償”的事也沒有就此解決。因為美國政府到底應該就“福龍丸事件”賠償多少錢,兩邊一直都在扯皮。而久保山的死,正好成了一顆點燃民族情緒的炸彈,瞬間引起了民間更為激烈的“抗議活動”。
就在這時候,國際社會也紛紛向日本漁民投來同情的目光。眼看事情越鬧越大,美國終於決定“花錢消災”,在1955年初答應日本賠償兩百萬美元了結此事。而正是福龍丸事件的發生,導致了美日關係的第一次危機。從此以後,日本政府開始在日美同盟的框架內更加積極地尋求外交的“自主性”。
參考文獻:
《福龍丸事件始末》郭培青
《福龍丸事件與美國對日政策的調整》郭培青
《日本氣象學家反對美國試驗氫彈的鬥爭》侯宏森
《日美關係:從戰後到冷戰後》馮昭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