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寫誰的名字?可不可以加上父母的、子女的?關於房產證名字的問題,永遠不缺關注度。
但你或許不知道,就算房產證寫上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屬於你。到底怎麼回事?彆著急,看完這些你就知道了。
關於房產證寫名字的問題,你是不是想問:
1.婚前購房,房產證只寫男方,婚後女方也出錢了,算誰的財產?
2.夫妻婚後購房,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萬一離婚了,這房子歸誰?
房產歸屬比較複雜,下面我們假設三大種情況,看看哪種情況和你目前是相符的。
一、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
這裡面比較特殊的是第二種情況,結婚前A貸款買房,房產證就寫了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A和B兩個人一起還貸款,這房子算誰的?B有沒有份兒?
萬一以後感情不和,關於房子的歸屬可以兩個人商量。如果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可以判房子歸A,沒還完的貸款A繼續還。但是B也不能幹吃虧,A要補償給B共同還貸的錢和房子的增值部分。
這種情況弄清楚了,咱們接著往下看。
二、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
為什麼房產證寫了兩個人的名字,房子卻不一定歸他倆?
A和B結婚後,如果A用自己的婚前財產在婚後全款買了房,並在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
若A證明是用自己的婚前財產購房,同時B不能證明自己買這房子時出了錢,那在財產分割時,房子是屬於A的。
所以就算是婚後購房,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也不一定是共同財產哦!
房子是A的父母出錢買的,寫了A和B的名字,這房子屬於他倆?
如果沒有“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出資會被認定為贈與夫妻二人,歸雙方共有。即使AB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款。
三、房產證加了父母或子女的名字
若房產證上有父母、子女的名字,那這房子就是所有人共同的財產,貸款屬於所有人的共同債務,房子增值或貶值也由所有人同享或承擔。財產分割的時候,法院會分析具體的出資情況,根據出資來分割房產。
這裡多說一句,房產證寫多個人的名字,比如寫了孩子的名字,那孩子以後自己買房的話,所要付的首付比例會高一些,房貸利率也會比首次購房高很多。現在首次購房資格還是很珍貴的,這個要考慮到。
而且如果進行房屋買賣,辦理各種手續以及相關流程的時候,所有人必須到場,會比較麻煩。
除了歸屬問題,還有很多人關注房產證“加名字”,不過加名字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大家常說的“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法律上指的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於權利限制狀態,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只有貸款還清,抵押狀態解除後,才能辦理所有權變更。
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對房產證上的名字更清晰呢?有什麼想問的歡迎留言!也可以分享出去讓更多朋友瞭解,畢竟房產證上的名字涉及到房子歸屬問題,不是一筆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