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出於對子女的愛,即使孩子未成年,也想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希望透過這種方式來規避遺產稅等稅費,或者是給孩子提前準備婚前財產等等。但無論是出於何種目的,小編希望各位用心良苦的家長要清楚,將房產登記到孩子名下,有利有弊,我們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權衡後再做選擇。
一、為什麼都想把房子放到孩子名下?
1、規避稅費。現在過戶的方式主要有三種:贈與、繼承、買賣。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沒有直接將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來得方便,重點是這幾種方式都需要一筆不菲的稅費。但如果是直接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不僅省去一大筆過戶費,還能免掉後期各種複雜手續。
2、規避家庭破產風險。
不少家長都會從事商業經營活動,但我們無法保證公司的經營會一直保持盈利狀態,當遭遇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的情況,那麼這套寫在孩子名下的房產,就成為了孩子的經濟保障以及父母東山再起的資本。這裡需要另外提醒:在父母破產前,1年內轉移的房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如果確定要加上孩子名字,必須要提前規劃好時間。
3、夫妻感情出現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如今離婚率日漸攀升,許多夫妻也走到離婚這一步,在離婚時往往雙方都不願意在財產上吃虧,於是這時便會選擇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4、提前為孩子準備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其婚後被配偶分割。
二、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的6大隱患
1、買房不能貸款
假設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一人,那麼該房屋買賣就無法申請銀行貸款,必須一次性全款購買。
2、孩子獨立買房時需遵循二套房政策
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需要面對二套房政策——婚後購買家庭第二套房要交房產稅;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標準,貸款利率也可能上浮,買房的成本增多不少。
3、父母不能隨意處置房屋,確需處置時手續麻煩
父母不能隨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須是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現重大疾病需要錢來治療或生活學習需要等。必須提供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和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證書,保證書須經公證處公證。另外,父母出售房產所得款項應全部用於撫養未成年人。否則,日後孩子一旦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其合法權益,父母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4、父母離婚時易出糾紛
假設夫妻離婚,那麼以未成年孩子名義購置的房產歸屬往往會引起法律糾紛。因為如果房產並不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那麼房產就應當屬於承擔撫養孩子義務的一方並共同居住。這時也往往會引發夫妻雙方爭奪撫養權的局面。
5、日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房子也不能被收回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父母把這套房贈與給了子女,只有子女才對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物權法》對房屋產權做了明確的保護。假如父母你那老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會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礙。
6、孩子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什麼?就算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三、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如何規避風險?
如果確定需要將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的家長,可以記住以下3種方法,化解以上說的6種隱患。
1、作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這種辦法可以同時讓孩子擁有房產,又不至於在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分割。
2、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種方法主要是應對房產稅,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粗暴,但是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照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房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