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後開工的第一天接待了一位產權人,他的愛人於2021年1月去世,現在他要出售房屋,經查、房屋取得的方式是房改房,房改房審定書裡記載當年購房時佔到了配偶的工齡,是他們夫妻倆婚內共同財產,現在配偶過世,如果要出售該房屋,必須要完成繼承換證後方可交易。
今天我們就來跟大家分享下關於房產繼承的一些事:
一、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日開始。(關於繼承順序我們以後再敘);
二、夫妻倆婚內取得的房產,一方死亡,另一方及子女即為第一繼承人;
三、凡是夫妻關係存續時取得的房產,雖然倆人已離婚,但離婚後沒有進行財產分割或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後未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分割登記的,一方過世死亡後仍按共同財產處置,需辦理繼承換取新證後才可以上市交易;
四、若是法院判決離婚,房產判給我方,他方過世,不產生繼承,我方持判決書換證後就可以交易;
五、房改取得的福利分房,判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不能單純的只看婚姻登記時間和產權證登記時間,還需查詢房改房審定書,因為歷史原因很有可能是佔用到其他人的工齡。這種情況很少有,但不排除;
六、被繼承人父母健在的其父母也是有繼承份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