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清·道光年間,伴隨著中英鴉片戰爭的隆隆炮聲,中國開始步入近代社會。戰爭以晚清朝廷戰敗結束,然後簽訂了中國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條約規定清政府割地、賠款、開設更多的通商口岸等等,國家的領土主權、司法主權、稅收主權等一步一步喪失。
實際上,當時我們的國情是處於下風的,晚清朝廷統治者和政府是落後的,軍隊和武器是落後的,國民也是落後的,戰爭的結果也就可想不知了。
然而這還不是令人悲哀的,最悲哀的是,當時上到統治者和士大夫階層,下到普通民眾,都沒有明白戰爭失敗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國情的落後。
歷史是不允許假設的,但還是禁不住假設一下,如果當時的國人從這一事件中覺醒,理性地認識到我們與西方工業國家的差距,然後借鑑、學習,在道光、咸豐年間實行改革,摒棄落後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發展近代的商品經濟,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恢復與發展,國力定會增強,與西方國家的差距也會越來越小,歷史也會被改寫。
清朝時期的對外貿易
日本就是這樣一個例子,起初落後的日本也受到了列強的侵略,戰敗後簽訂不平等條約,而後統治者認清了差距,派人去西方國家學習,明治維新以後,日本的近代經濟發展快速,國力迅速提升,成為當時的亞洲強國。
可惜的是,統治者和普通民眾還是沉浸在“天朝上國”的頑固思想中,看不起“夷國”,不屑於學習“夷國”的技術、武器,雖有林則徐、魏源等人開眼看世界,但沒有引起國人的普遍覺醒,錯失了先機。
隨著西方列強侵略的逐步加深,二十年後的同治、光緒年間,才開始有人提出“師夷長技以制夷”,實行戊戌變法,雖取得一定成果,但收效甚微,已經不足以改變當時國家的現狀,只是垂死掙扎罷了,到《辛丑條約》簽訂以後,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可見,近代社會初期的中華民族沒有及時認清世界發展形勢,實行改革,任然麻木不仁,妄自尊大,喪失了那一段寶貴的二十年,錯失了發展近代工業的先機,改寫了近代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