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寶石學中,寶石一般分為貴重寶石和半寶石兩類。貴重寶石主要有四種,即鑽石、紅寶石、藍寶石和祖母綠,而其餘的寶石,像水晶、瑪瑙、紅玉髓等屬於半寶石。主要的半寶石品種有:碧璽、水晶、青金石、託帕石(黃玉)、海藍寶、石榴石、橄欖石、虎睛石(木變石)、拉長石(月光石)、星光石、黑曜石、孔雀石、綠松石、紅紋石、紫龍晶、東陵玉、瑩石、瑪瑙、玉髓、捷克隕石、歐泊、舒俱來石、鋰輝石、方解石等。另外,有機寶石硨磲、琥珀、珍珠、珊瑚也歸為半寶石。
一、寶石的海關編碼及關稅(僅供參考):
HS編碼:710----310----0000[類注]|[章注]|[子目註釋]
中文描述:未加工寶石或半寶石|經簡單鋸開或粗製成形,未成串或鑲嵌
最惠國進口稅率:3%模擬計算進口稅
普通進口稅率:14%
暫定進口稅率:-
進口消費稅:10%
進口增值稅:13%
HS編碼:71-03910-000[類注]|[章注]|[子目註釋]
中文描述:經其他加工的紅寶石,藍寶石,祖母綠|未成串或鑲嵌
最惠國進口稅率:4%模擬計算進口稅
普通進口稅率:35%
暫定進口稅率:-
進口消費稅:10%
進口增值稅:13%
二、進口報關手續資料;
1、進出口經營權
2、裝箱單;
3、商業合同;
4、產品資訊:品名、數量、包裝、重量及體積等;
三、寶石進口報關流程;
1、到港;
2、支付運費、船代處換單;
3、報檢、報關及審報價格;
4、海關審價出稅單;
5、繳納稅金;
6、海關查櫃;
7、放行貨物;
8、提貨;
9、送貨至國內指定地點;
四、寶石進口報關注意事項:
進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准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口是否合法。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
寶石半寶石 清關-朱生:159****9490****8616(v*****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