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以時間數量來計算睡眠質量的論斷都是偏面認識,一些研究睡眠時間數量合理性的實驗割裂了人體與自然的聯絡性,站在純人體的“死角”扣問題,企圖找到解釋的理由,這顯然有違科學精神。
睡眠是一種正常的生理行為,睡眠的保證不但是時間問題,也是時機問題。就是說,什麼時候睡,睡多久,兩者缺一不可。因為人類不可能遊離於大自然的環境之外,跳出自然規律的影響。晚上是要睡覺的,這是天地之道。那麼晚上睡多久?按照這樣自然規律,晝夜之間應當與日出日落為基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休息這個時間段長達12小時,這12小時包含了睡眠時間,也就是說,你最多可以睡12小時。由於日落後,人雖然休息了,但實際了人體歸復平靜需要一段時間,如進餐,收拾家務,洗澡等一系列必要工作,當身體真正歸復平靜時,可能已是晚上九點的時候。那麼這個時間準備就寢,再到日出起床既符合自然規律,又符合生活需要。不要等到困了再休息,研究表明,夜間九點到十二點,人體的激素會出現一個高峰,並大多數是為了讓身體休息而分泌的,長期熬夜,會讓人出現植物神經功能失調,免疫力下降,面板不好,且容易上火。
這樣計算,這個睡眠時間為9小時左右。而這9小時,必須是晚上九點至早上七點之間的9小時才是符合自然規律的9小時,才是最合理的9小時,離開這個時機,所謂合理的幾小時都比較偏面。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你的作息時機正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