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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房屋價格在不斷上漲。 農民終日面對黃土,有時腰都挺不直了。 他們每天都在為生活而奮鬥,可是根本買不起房子。有人說買不起房就不要進城。 你可以回鄉下。 現在的農村環境還不錯。 都是水泥路,可以自己蓋小別墅,還可以享受農耕的樂趣。 但是你覺得現在回農村容易嗎?隨著土地確權的完成,農村也加強了對房屋建設的控制。 未來農民將無法隨意蓋房。
許多不知情的農民選擇了私人建房,這些房屋被列為違法建築。 誰建誰拆,損失很大。 那麼農民建的房子在什麼情況下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呢?
1.未經批准建造的房屋
我剛才講到農民建房要經過審批。 一般農民有建房的需要,要先向村集體提出申請,再經過村鎮的批准,再經過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否則,將被判定為違章建築,然後拆除。
2 不符合城鄉統一規劃的房屋
農民在宅基地建房,需要拿到很多的審批證書,待這些證書全部都拿到手之後方可再開工。 比如建設許可證、規劃許可證等。如果農民建的房子不符合城鄉統一規劃,那麼就會被認定為違章建築,需要自行拆除!只要被列為違章建築,無法辦理相關手續,就有可能面臨被拆遷的命運。
拆遷前,有關部門將向農戶發出限期整改通知。 屆時未完成整改的,由部門採取強制拆除措施。當然,這些被認定為違法建設的房屋,在拆遷時也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 但是這種補償只是酌情補償,在很多地方是沒有的。
對於拆遷後的補償,很多農民都覺得很不平衡。 為此,我提出了自己的兩個問題:
1、為什麼城裡人建的房子拆了還能重建?拆除的時候為什麼就可以加蓋?加蓋之後也是違法建築,拆遷的時候違建為何也賠償呢?
2.同樣都是土地,開發商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就是合法的,農民沒繳納出讓金就是違法建築?難道是因為農民沒有交錢嗎?
農民的兩個疑惑,才真正指出了問題的本質。 不知專家能否給出實質性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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