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圈一直都是大染缸,混亂程度不亞於娛樂圈,為何會這樣說呢?其實很好理解,比如多名球星都和某位名媛談過戀愛,在一場比賽中,球星有極大機率碰到女友或者妻子的前男友。即使球星結婚,出軌的機率也要比一般人更高,畢竟按照條件來看,球星幾乎都是高收入群體,身邊的誘惑一般人很難扛得住,所以長時間下來,才導致NBA圈非常混亂,拋妻棄子再尋新歡的例子更是一大把。
有很多球星存在很有意思的現象,在和前妻離婚後,大都不會選擇再婚,也就是拒絕登記結婚,這種現象非常普遍,比如瓦妮莎即使為鄧肯生下孩子,鄧肯也沒有選擇再婚;奧尼爾和前妻香妮分分合合,離婚後復婚,之後又離婚,多年來奧尼爾前前後後談過不少戀愛,有一次差點結婚,但最終還是選擇了放棄。看得出來,很多球員在離婚後都不願意選擇再婚,至於原因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不想再承受離婚的風險,畢竟兩人分開後,球星多多少少都要付出一定代價。
其實對於球員來說,再婚風險很容易就可以避免,比如喬丹在和二婚妻子普列託結婚前,雙方簽下了婚前協議,喬丹將財富損失的風險降到了最低,其他球星也可以效仿喬丹,在婚前簽下協議,避免慘劇再次發生。不過面對開卷答題,大部分球星都沒有做出和喬丹一樣的選擇,而是維持現狀,只談戀愛不再婚。那麼,既然婚前可以籤協議將風險降到最小,為何很多離異的球星還不願意再婚呢?
首先是不願再接受任何一丁點風險,有一點要說明,婚前協議只是降低球星分家的風險,第二次離婚後並不是沒有任何損失,否則另一半也不可能同意結婚。以喬丹和普列託為例,喬丹杜絕的是第二次出現身家攔腰砍半的風險,畢竟在和胡安妮塔離婚後,喬丹大概拿出3億美元分手費,相當於他當時的一半身家。而喬丹這次和普列託簽下協議,並不是一毛不拔,如果兩人離婚,普列託不可能像胡安妮塔一樣分一半家產,而是隻能得到喬丹能夠接受的數字。
還有就是不願再接受婚姻的枷鎖,如果再婚的話,私生活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做錯任何事都要受到制裁,於其自己給自己套上枷鎖,還不如主動放棄再婚的想法。沒有婚姻的束縛,球星會相對自由,就像籃網三巨頭在休賽期一樣,為何歐文沒有跟著杜蘭特和哈登一起前往歐洲封閉訓練(去嗨)?有很大部分原因是歐文有家有室,不像杜蘭特和哈登一樣都是鑽石王老五,不用考慮女友或者妻子的感受,所以說,既然已經恢復自由身,不願再接受約束的離異球星自然不會輕易考慮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