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聽說過任何頑固的美國罪犯被他們人性化的法庭判處幾百年的監禁?如果這個可憐的傢伙沒有機會服完刑,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如果最終目的是把他永遠關在牢房裡,那麼判他終身監禁不是更容易嗎?
因此,讓我們試著瞭解美國司法系統的錯綜複雜的情況...
首先,值得說明的是,美國的法律在各州之間可能有很大差異。在一些州,死刑是被正式允許的,在另一些州,死刑是被禁止的,在另一些州,死刑是被廢除的,但有一個最低期限,在這個期限之後,被定罪的人有權要求提前釋放。
在俄羅斯,對於同時根據幾個條款定罪的犯罪分子,法律規定了監禁時間的限制。在我們的司法系統中,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
在美國,司法思想的運作方式不同。如果你已經盡力而為,並在不同的指控下犯下了幾項罪行,那麼嚴格的法官所判處的刑罰將無情地加起來。最頑固的惡棍透過這種方式設法在監獄中積累了幾十或幾百年的時間。
而且,即使是這裡的假釋也不一定意味著自由。如果一個正在服幾個無期徒刑的危險的美國公民設法向假釋委員會提出上訴並要求假釋,他將不會看到期待已久的自由。他將服完一個,然後立即開始服名單上的下一個無期徒刑。
一些州對假釋本身有相當嚴格的限制。例如,在俄克拉荷馬州,在該人服完法院判處的85%的刑期之前,不能獲得假釋。
在任職時間最長的美國囚犯中,有幾個特別有趣的人物。
查爾斯-斯科特-羅賓遜。這種卑鄙的型別表現出對兒童的過度關注。陪審團以完全合理的憤怒和殘忍對待這個亞人,設法說服法官對證明的每個情節判處5000年的監禁。六個情節被證明,所以羅賓遜先生去了美國監獄,度過了漫長的三萬年。判決中有一個重要的說明,即這個惡棍必須連續服刑。所以再多的假釋也無濟於事。對於這個永遠的囚犯來說,他的漫長刑期有幸出現在《吉尼斯世界紀錄大全》的書頁上,這是一個小小的安慰。
另一個頑固的慣犯艾倫-麥克勞林(Allan McLaurin)在政府工資單上已經離開了12750年。他的犯罪同伴達倫-安德森相對來說比較容易脫罪。他只得到了2200年。該罪犯對判決不滿意,並啟動了對其案件的審查。法官們對該案進行了徹底的重新審議,挖出了很多新的細節和情節,然後給這個可憐的傢伙又增加了11000年的時間。沒有什麼損失,安德森先生要求進行新的調查。現在結果更好了--任期縮短了500年。也許這並不是故事的結束,犯罪的高等數學將繼續下去。
在允許死刑的州,以差額方式判刑也是很常見的。根據無可辯駁的證據,臭名昭著的 "殺人小丑 "約翰-韋恩-蓋西被判處21個終身監禁和12個死刑。這裡也很清楚,在意外赦免的情況下,處決的數量將簡單地減少一個,而不以任何方式改變判決的本質。然而,公平地說,只有一次就夠了,這是在1994年成功進行的。
許多人認為,正是蓋西先生成為潘尼韋斯的原型,他在斯蒂芬-金的《它》中為世人所熟悉。金先生本人是否這樣認為並不確定。
然而,按服刑時間長短劃分,可以誇耀的不僅是美國。泰國詐騙犯查莫伊-蒂皮亞索也因其事蹟而進入吉尼斯世界紀錄。法院認定她瘋狂地犯有多項銀行欺詐罪,並判處她141078年的監禁。考慮到該案件發生在1989年,到今天為止,這位年輕的女士只服了她總刑期的0.02%。
另一個聳人聽聞的案件是對巴勒斯坦官員阿卜杜拉-加勒布-巴爾古提的審判。這位叔叔因組織了多次針對以色列人民的恐怖襲擊而被判處67個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