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洞新消費報道,10月21日訊息,據外電報道,美國郵政局將於10月21日釋出最終規則,禁止透過美國郵政遞送電子煙產品。新的USPS規則將在聯邦公報上公佈後立即生效,將徹底改變電子煙裝置和煙油的線上銷售和運輸。
根據國會在《防止向兒童線上銷售電子煙法案》(POSECCA)中的規定,最終規則將不包含任何針對尼古丁或大麻電子煙產品的住宅交付的例外情況(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除外)。POSECCA 在無人反對的情況下獲得透過,並於去年12月作為聯邦預演算法案的一部分由特朗普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除了禁止電子煙郵寄外,POSECCA還強迫電子煙託運人遵守《防止所有香菸販運(PACT)法》 ——該法律最初於 2009 年透過,迄今為止僅適用於香菸和無煙菸草。PACT法案對託運人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並由酒精、菸草、槍支和爆炸物管理局 (ATF) 執行。
USPS規則將於 4 月 26 日(特朗普簽署成為法律後的 120 天)到期,但 USPS 花時間仔細閱讀並回應在規則制定過程中收到的評論。該機構收到了超過 15,700 條評論——其中許多來自電子煙使用者透過 CASAA 的行動呼籲做出回應。
最終規則中關於企業對企業運輸和產品定義的申請程式的大部分資訊與4 月份釋出的USPS 指導檔案一致。最終規則沒有真正的驚喜。
USPS 禁令涵蓋尼古丁和大麻電子煙
POSECCA 的明確語言迫使 USPS 禁止透過美國郵政運送任何電子煙產品。
ENDS 是 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 的首字母縮寫詞,但國會可以自由使用該術語來描述所有電子煙產品——而且確實如此。儘管大麻行業利益相關者進行了重大抵制,但 USPS 還是被迫將用於大麻的裝置納入其最終規則。
美國電子煙協會主席格雷戈裡康利表示,USPS 從未要求國會交給他們一項新的、沒有資金支援的任務。現實情況是,國會制定了過於寬泛的語言,而 USPS 過去和現在都有義務按照他們制定的法律適用法律。
新規則免除了企業對企業 (B2B) 運輸的郵件禁令,以及向阿拉斯加和夏威夷邊界內的消費者運輸,以及私人之間有限的非商業運輸。
去年 12 月透過的法律規定,郵政服務不得將(1) 透過霧化溶液向從裝置吸入的使用者提供尼古丁、香料或任何其他物質的任何電子裝置交付給住所;(2) ENDS 的任何元件、液體、零件或附件,無論是否與裝置分開出售。
因此,與大麻油或濃縮物一起使用的電子煙裝置及其元件和零件以及尼古丁電子煙產品(包括電子煙油)均被禁止郵寄。該規則也不區分使用菸草衍生或合成尼古丁的產品,兩者都被禁止。
USPS 指出,像乾草本汽化器這樣的產品,旨在蒸發大麻花,而不是像電子液體或油這樣的解決方案,可能不符合 POSECCA 的定義,但已經根據單獨的規則被美國郵政禁止。它們被認為是用於與聯邦管制物質一起使用的吸毒用具,因此無法郵寄。
對於像 IQOS 這樣的加熱菸草產品 (HTP),這些裝置似乎可以免於郵寄禁令,但補充裝(IQOS 補充裝被稱為 Heatsticks)可能有資格作為 PACT 執行目的的香菸。從本質上講,USPS 對這個問題置之不理,並將問題提交給執行 PACT 法案的 ATF。
無論如何,現在這不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因為奧馳亞不線上銷售 IQOS 產品。
例外:B2B、私人、阿拉斯加和夏威夷
新規則免除了企業對企業 (B2B) 運輸的郵件禁令,以及向阿拉斯加和夏威夷邊界內的消費者運輸,以及私人之間有限的非商業運輸。允許出於消費者測試目的運輸捲菸以及聯邦機構和公共衛生研究人員的測試的現有例外並未擴充套件到電子煙產品,因為 USPS 認為國會並非有意這樣做。
寄往或寄出海外地址的郵件也不例外——包括透過陸軍郵局 (APO)、艦隊郵局 (FPO) 或外交郵局 (DPO) 傳送給軍人或外國服務人員的郵件。
允許 B2B 運輸,但過程仍然很困難
USPS 只是將其關於企業對企業香菸運輸的規則應用於電子煙產品,正如該機構在其擬議規則中所表示的那樣。但是,使用該服務是一個繁瑣的過程,即使公司選擇使用 USPS 運送到商店或分銷商,也必須首先獲得批准。B2B 運輸的申請過程很困難,並且不會大幅簡化或轉移到網上,至少不會很快。
沒有人知道數百家電子煙企業申請並獲得 B2B 豁免需要多長時間。請記住,這些規則會立即生效。合規沒有寬限期,未經批准的公司也沒有迴旋餘地。
USPS 表示正在指派更多人員幫助審查 B2B 申請,並將繼續探索將申請流程數字化的可行性,並可能在稍後適當修改其規則。但就目前而言,B2B 豁免的申請人應該期望對其申請的審查可能需要大量的處理時間。
關於新的私人送貨服務的能力,問題多於答案,僅僅是因為它們還沒有經過認真的測試。
B2B 運輸過程並非為了方便;確實,國會有意為難。這就是為什麼菸草公司使用他們自己的私人卡車系統、區域倉庫和配送中心以及當地的送貨服務。他們不透過 USPS 運送 B2B 包裹。
例如,電子煙行業的 B2B 託運人將需要親自將外發包裹運送到郵局櫃檯或商業郵件接收地點,這一過程對於將 100 箱瓶裝煙油傳送到商店或經銷商每週三四次。對於接收交貨的公司也有嚴格的要求——這是在使用新的交貨收件人和許可資訊應用和不斷更新應用程式的過程之後。
由於 POSECCA 和 PACT 法案施加的繁文縟節,運輸 B2B 的電子煙公司可能會決定更有效地解決尋找或建立私人運輸網路的難題,正如我們今年早些時候所述。
「由於我們預計 USPS 將需要數月或數年的時間來推動企業透過申請流程以允許 B2B 銷售。」AVA 的康利說,「獨立企業之間的進一步供應鏈問題可能會隨之而來。」
特定個人的例外情況
USPS 的最終規則將保留允許個人在任何 30 天內將有限數量的輕量級包裹運送給另一個人的規定。交易不能是商業性的;沒有錢可能易手。
目前的菸草規定允許 10 個包裝,每個包裝的重量小於 10 盎司。
此例外也可用於將損壞或不可接受的產品退還給製造商或賣家,儘管它不包括賣家向消費者傳送替換產品作為交換。
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州內運輸
該規則允許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的企業向其州境內的消費者發貨。託運人仍必須遵守 PACT 法案的所有規則,並且不能向州外客戶發貨。
PACT 法案和私人送貨服務
除了要求 USPS 釋出禁止郵寄電子煙的規定外,POSECCA 還強制所有電子煙產品加入現有的防止所有香菸販運(PACT)法案(這是對更古老的聯邦詹金斯法案的修正案)。這些法律最初是為了消除美國郵政捲菸遞送,主要是為了打擊郵購(以及後來的線上)賣家的避稅行為。
PACT 法案對電子煙產品的託運人施加了嚴格的規定,無論是哪種送貨服務。它還透過酒精、菸草、火器和爆炸物管理局 (ATF) 的執法以及包括罰款和監禁在內的處罰來支援法律。
法律要求線上賣家:
使用商用資料庫驗證客戶的年齡
使用在交付點收整合人簽名的私人運輸服務
在 ATF 和美國司法部註冊
在開展業務的所有州和地方的州和地方稅務管理員處註冊
收取並支付所有適用的地方和州稅,並在所售產品上貼上任何所需的稅票
每個月,必須將所有交易的清單傳送給每個州的稅務管理員,其中包括銷售給每個客戶的姓名和地址、銷售的每種產品的數量和型別,以及送貨人員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寄給收件人的貨件
在 POSECCA 通過後不久,聯邦快遞宣佈它也將不再攜帶電子煙產品——大概是為了避免無意中違反 PACT 法案,它之前已經處理過。FedEx緊隨其後的是 UPS。(在法律透過之前,DHL 已經制定了禁止運輸電子煙的規定。)此後,聯邦快遞對某些公司做了一些例外處理,但不能指望作為大多數線上電子煙賣家的送貨選擇。
自今年年初以來,一些私人送貨服務已開始嘗試佔領線上電子煙運輸市場的一大部分。截至目前,該國仍有大片地區不受私人遞送選項的覆蓋——儘管現在郵政服務最終無法將電子煙運送到住宅地址,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
PACT 法案於 3 月適用於所有電子煙產品運輸,但大多數線上賣家繼續透過 USPS 運輸產品,因為他們知道禁令在最終規則釋出之前不會生效。
關於新的私人送貨服務的能力,問題多於答案,僅僅是因為它們還沒有經過認真的測試。
現在 USPS 的最終規則已經出臺,我們將看到一場激烈的爭辯。線上供應商別無選擇,只能使用私人服務,即使他們不確定自己的工作效果如何。吸電子煙的消費者和企業即將發現他們對美國郵政服務的依賴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