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文之前,溫馨提示:快樂出釣,安全第一;文明作釣,愛惜環境;為娛而釣,幼魚放流!
連續的陰雨、大風,導致我們這兒降溫嚴重。由於本人體瘦怕冷,所以一直窩在家中未曾出釣。
幾日的陰雨天后終於迎來了太陽,時值陽光明媚、微風輕拂,雖然氣溫只有15℃左右,但是陽光照在身上讓人舒服了很多,於是便決定去水邊坐坐。
能坐在水邊對我們釣魚人來說永遠是高興的!
不緊不慢的拋著竿,浮漂偶爾的升落間,一尾小鯽魚被釣上岸,隨即又被放回水中。
時間,就在暖陽、微風、漁具和小鯽魚們陪伴下度過……
時至中午,氣溫慢慢升高,風似乎也小了,我釣點所在的溝汊中,更是風平浪靜,水面上竟然有鰱鱅翻花。
到了下午一點半左右,溝汊的水面上鰱鱅已經多起來,明顯得感覺到它們“浮頭”了!就連溝汊深處的水草邊,偶爾也能聽到其它魚翻起的水花聲。
這時在溝汊外部離我稍遠的兩個釣友,從釣位上離開向我這邊走來。到我面前一個釣友問“裡面草裡有魚動靜嗎”,另一個則直接向裡走去。
悄悄走到溝汊裡部的釣友,靜靜地蹲在水草區的岸邊觀察。觀察了一大會後回到我這邊,告訴另一個說“有魚”,然後兩個人往他們釣位走去。
兩人回到釣位片刻又折返回來,手裡已經多了兩把彈弓和射魚鏢。
正因為這兩把彈弓和射魚鏢,在能不能射魚的問題上,我和他們爭吵起來(其中經過因和諧問題不再細寫)。
後來,雖然他們沒有射魚,並且收拾東西走了,但因此也破壞了自己釣魚時的心情。
下午差不多五點回到家,和老釣迷的父親聊到這事,他讓我以後“少管閒事”!
難道真的是我多管閒事?彈弓射魚不應該被制止嗎?
說到彈弓射魚,又想起春天魚產卵時。
釣魚人都知道,仲春至初夏氣溫不斷升高,魚類也到了近岸覓食產卵的季節,特別是近岸的水草邊,更是它們產卵時必須的場地。
我們在釣魚時,經常能看到體胖身圓的鯽魚、鯉魚、黑魚等,在離岸幾米內水深不足米的水草處遊弋、翻花。
這時候的河邊,除了我們釣魚人,這有一些人拿著彈弓沿河岸悄悄地走著,當他們偶爾停頓時,便會向水中飛速的發出一鏢。
這一鏢,有可能只拉出一兩根水草,有可能是一尾滿腹魚卵的鯉魚、黑魚,亦或近岸覓食的草魚及其它魚類。
這時帶籽的母魚幾乎都在近岸,並且活動略為遲緩,相對射魚的命中率比其它季節高很多,一天下來對魚產卵還是有不小的影響。
除了春季射近岸產卵的魚,其它季節彈弓射魚也不容小覷。
就說前段時間,東莞市被射殺的“魚王”,哪怕它長到六、七十斤,也難逃一鏢奪命的命運!
當時,因“魚王”被人用魚鏢射殺,曾在網上引起一陣熱議,一陣有關彈弓射魚“該不該被禁止?遇到後能不能制止?這種行為可不可恥?”的爭議。
有釣友認為:應該被禁止,畢竟彈弓魚鏢的殺傷力還是蠻大的;
有釣友認為:作為釣魚人,遇到射魚者應該制止,畢竟很多地方射魚是不允許的;
還有釣友認為:射魚是一種可恥的行為!當然這樣說是過激了,射魚達不到用“可恥”來定性。
當然,除了這些留言,網上還很多有釣友的看法與之不同。
有釣友留言:射魚可恥釣魚就不可恥嗎?半斤八兩罷了;
有釣友留言:彈弓射魚還有比賽呢,不應該被禁止;
更有理性的釣友留言:不可恥,就是危險,容易傷人傷己。
其實,最後這位釣友的留言,是我個人最認同的。
射魚雖然對魚產卵時有一定影響,對魚也有一定傷害,但是和“電、藥、網”等絕戶捕魚式相比,它對魚的影響小多了,還升不到“可恥”一說。
當然,因各地水域的管理制度不同,各種禁用的捕魚工具不同,對彈弓射魚的做法也不相同。
如果地方禁止射魚,那就算違規了,遇到射魚者個人感覺應該制止。
如果地方沒有禁止射魚,遇到射魚者時,我們只能勸其離遠一些,畢竟射魚存在一定危險性。
至於說在禁止射魚的地方制止射魚者,在沒禁止的地方勸其離遠點,個人感覺並不是多管閒事!
畢竟,作為一名釣魚人,我們提倡“漁獲放流”的同時,也要儘量保護水域中的魚資源。即使不為後代,也為我們自己以後有魚可釣!
關於“釣魚人應不應該制止射魚者,制止後算不算多管閒事”,就與釣友們閒聊到此。
對於射魚該不該被制止、禁止,歡迎您的留言評論。
最後,在此呼籲釣友們:小魚、母魚、籽魚請放流!如需帶走,僅取一餐便足矣!為以後有魚可釣,切不可多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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