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贛南,秋高氣爽。愛好紅色旅遊的我,利用國慶節七天假期,開啟了一趟江西瑞金原中央蘇區革命舊址群的紅色之旅。踏著革命先烈的足跡,走進原中央蘇區紀念館和舊址,觀展覽,看文物,聽講解,深情追憶當年紅軍將士們在黨的領導下建立蘇區,保衛建設蘇區,造福蘇區人民的豐功偉績。
走進紅都瑞金,革命歷史舊址眾多,假日的舊址景點,遊人如海,人潮湧動。當我們走進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舊址,參觀舊址陳列的多件革命歷史珍貴文物和文字簡介後,令我心潮起伏感慨 萬千,觀後,夜不能寐欣然提筆……
說起銀行,當今的人們並不陌生,在全國各地的大街小巷,城市鄉村中有多家銀行的網點營業,既方便了群眾又能給國家創收。然而,現在很少有人知道國家銀行開創者和首任銀行行長是誰還不清楚,我國紅色金融事業創始人又有哪些人?帶著這些疑問小編遊覽了舊址和查閱了大量歷史資料,現加以整理,本文重點敘述首任國家銀行行長,毛澤東主席的胞弟毛澤民烈士在原中央蘇區帶領一班人創辦國家銀行的革命故事。
翻開國家紅色金融的歷史,我們可以追溯到井岡山斗爭時期。早在1928年5月,工農革命軍在井岡山,就開辦過造幣廠,鑄造過“工”字銀元;1929年8月,在東固蘇區創辦了東固平民銀行。在這裡發行了根據地最早的木刻版紙幣;1930年2月,在福建永定第三區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發行了銀毫票;同年三月,贛西南蘇區政府決定將在原有銀行的基礎上擴充為贛西南銀行,採用石印機來印製紙幣。同年11月,又擴大為江西工農銀行,開始發行彩色新幣;與此同時,福建蘇區也擴大成立了閩西工農銀行。這些銀行的成立後,在各根據地蘇維埃地方政權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隨著中央蘇區根據地基層政權的不斷鞏固和武裝力量的發展壯大,中共中央首腦機關陸續從上海遷來蘇區後,就在全國蘇維埃政權建立之時,中央臨時政府就深知銀行的地位和作用。同時,決定建立自己的國家銀行。第一次蘇維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透過的《關於經濟政策的決議案》決定:
“……為著實行統一幣制,並幫助勞苦群眾起見,蘇維埃政府應開辦工農銀行,並在全國蘇維埃區域內設立分行,這個銀行有發行貨幣之特權。”
同時,一蘇大還宣佈了有關國家銀行、信貸、貨幣和金融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與此同時,中央臨時政府任命毛澤民同志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行長,負責國家銀行的籌建工作。
他是在1931年10月,奉命來到中央蘇區的。俗話說的好:萬事開頭難。他剛來到瑞金葉坪時,正趕上中央臨時政府準備召開一蘇大,他就馬不停蹄地參加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
1932年2月1日(農曆1931年12月25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在前江西工農銀行的基礎上,才在瑞金葉坪村正式建立,隸屬於臨時中央政府財政人民委員會領導。國家銀行的五位創始人是:
毛澤民任國家銀行行長。
曹菊如任國家銀行會計科科長。
賴永烈任國家銀行業務科科長。
莫均濤任國家銀行總務科科長。
錢希均任國家銀行會計。
圖|時任國家銀行會計科科長的曹菊如,建國後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當時,國家銀行選址在葉坪的一戶農民讓出的一幢小樓裡,房子為磚木結構,坐東北朝西南,樓上樓下共有兩個小廳和三個房間。樓上小廳是財政部記賬員的辦公室,樓上兩個房間,一間是毛澤民同志的辦公室兼寢室,另一間是銀行職員的宿舍,樓下小廳是銀行的辦公室。辦公用房總共面積大約300平方米。
國家銀行的營業資本由國庫於預算中撥給,下設分行、支行、兌換處等分支機構。業務除辦理抵押、貸款、存款、票據買賣貼現、匯兌、發行鈔票、代管國家金庫外,還負責發行革命公債及經濟建設公債任務。
毛澤民同志是一位理財能手,在他的精心安排主持下,國家銀行的工作井井有條並迅速的開展起來,毛澤民把國家銀行的職能工作概括為以下九個方面:
徹底摧毀反動派的金融體系,廢除高利貸剝削,衝破敵人的經濟封鎖;
打擊漢奸的破壞活動,防止根據地的金銀外流;
統一貨幣制度,建立自己的造幣廠,發行適當數量的紙幣;
開辦機關、企業、紅軍部隊人員和個人儲蓄,擴大銀行股金;
為經濟效益好的廠礦合作社發放貸款,扶持蘇區各項建設事業;
改善經營管理,從宏觀上調劑銀行資金餘缺;
辦理兌換業務、管理現金並代管金庫工作;
組織信用社,幫助工農群眾興辦各種生產合作社;
保障貿易繁榮市場發展,生產穩定,物價安定,人民生活和為革命戰爭服務。
在毛澤民同志的努力工作下,中央國家銀行在蘇區的貨幣很快統一起來了,為了製作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自己的紙幣,毛澤民同志找到曾留學日本的中央政府辦公廳文書黃亞光,和他一起商量紙幣的設計,繪製等方面的工作。他們克服中央蘇區當時紙張奇缺,可供印製鈔票的高質量紙張更難找到,於是,他們帶領同志們到處採購爛鞋底、斷麻頭,採集纖維多的樹皮自己試著造紙。在他的領導下,硬是在蘇區瑞金辦起了一個造紙廠和一個造幣廠。並在1932年7月印製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自己的紙幣,並統一正式發行了新紙幣。
當年,國家銀行的兌換業務、代理國家金庫的業務和開辦信貸的業務同時開展起來了。由於幣值穩定,在中央蘇區根據地具有很高的信譽。
國家銀行在毛澤民的主持下制定和頒佈了一系列信貸業務規則,如《國家銀行往來存款暫行規則》、《定期存款暫行規則》、《往來透支暫行規則》、《定期抵押放款暫行規則》、《定期信用放款暫行規則》等等。
國家銀行為更多吸收大眾存款,還不失時機的在根據地開展了儲蓄運動。來鼓勵個人參加儲蓄,開辦定期、活期、零存整取三種儲蓄業務。鼓勵廣大工農群眾在日常生活中從事節約,將所節約的零錢存入銀行,使得聚少成多,化整為零。銀行將這些社會餘資投放到各種合作社信用社以及工農群眾和個人所經營的生產事業上,大大發展了蘇區工農業生產,擴大了對外貿易,使蘇區鹽貴布貴以及現金減少的問題而迅速得到解決。
據史料記載,國家銀行對中央蘇區的32個國營工廠和礦山,對80%的私營工商業和無數的手工業生產者提供了大力支援。他們千方百計尋找各種關係,開闢通商途經,把蘇區大批土特產品銷往國統區,又將大量食鹽、布匹、藥材、煤油等蘇區緊缺物資運回蘇區,有力解決了紅軍部隊和蘇區群眾生活上的急需,並疏通了與國統區之間的貿易渠道。
1932年春天,臨時中央政府決定成立鎢砂公司,由毛澤民同志兼任總經理。負責組織鎢礦的生產、收購和鎢砂的出口貿易工作。當時鎢砂公司只有盤古山和鐵山壠兩個礦場,毛澤民經過實地調查後,又從兩個老礦場抽調兩三百人,開闢了小壠、上坪兩個新礦場。經過礦工們的努力,到1933年底,中央鎢礦公司四個礦場的年產量達到1800噸,到1934年夏,中央鎢礦公司共為中央蘇區贏得了產值約200多萬銀元,工人總數達到了約5000人。
同時,中央蘇區的製鹽工業也搞得紅紅火火。由於國家銀行大力支援蘇區實業生產,有力支援了中央蘇區紅軍部隊第五次反“圍剿”的戰爭,還打破了國民黨反動派對蘇區的經濟封鎖。
國家銀行隨著各項金融業務活動的展開,機構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壯大,人員也從最初的5人增加到50多人。各職能機構不斷完善,設有業務處、總務處和國庫科、會計科、發行科、營業科、出納科、保管科等機構。在管理體制上,實行垂直管理,總行下轄各省分行、直屬支行和兌換處,金銀收買處等分支機構。
到1932年底,省分行有福建省分行和江西省分行兩個,兌換處有福建的白砂、南陽,江西的興國、瑞金等處,還在白砂、南陽、瑞金、興國、會昌等地設立了收金買銀處,還在各縣蘇維埃政府和各軍經理機關設立了幾十個代兌處。
1934年2月,中央直屬的瑞金縣成立了國家銀行直屬支行。同年五月,中央臨時政府發出“為發展信用合作社徹底消滅高利貸而鬥爭”的佈告後,各地迅速建立了信用合作社,也統一隸屬國家銀行管理。從此以後,中央蘇區完全形成了自己獨立完整的金融體系,毛澤民同志在這一時期的貢獻是功不可沒的。
從那以後,中央蘇區進入了一個鼎盛的發展時期。由於國家銀行作用的不斷增強,財政人民委員會作出決定,從1933年9月起,國家銀行實行獨立經營,直接屬蘇維埃政府的領導,不在隸屬於財政部門領導。
1934年10月,紅軍主力部隊戰略西征時,國家銀行工作人員編入中央軍委縱隊第15大隊(袁福清任大隊長,毛澤民任政委,曹菊如任支部書記),隨紅一軍團隊伍踏上了漫漫的長征路。
開始時,國家銀行金庫所有的黃金、白銀、紙幣,甚至印鈔票的石印機,鑄幣機等物資,一併打包100多擔由一百多個挑夫運輸,紅軍部隊還配備了一個警衛連沿途警衛,後因戰爭形勢惡劣,行軍路上逐漸丟棄或掩埋笨重物品,只帶上黃金和白銀和少量紙幣行軍。
1935年11月下旬,中央紅軍長征勝利到達陝北後,國家銀行總行與陝甘晉蘇維埃銀行合併更名為“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國家銀行西北分行”。至此,原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在毛澤民同志的帶領下,順利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遊原國家銀行創辦地舊址,深情緬懷老一輩紅色金融事業開創者的豐功偉績。撫今追昔,飲水思源,倍感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來之不易啊!(完)
【本文參考資料:《群星瑞金聚首》,部分配圖來源於網路,侵權必刪。作者原創,未經許可,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