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是用錢買下來的,就有使用權,物業憑什麼讓拆掉40cm鞋櫃!
很好奇,買房的時候,都是需要付公攤的費用,又啥等到裝修的時候,這幾平方米的地方,不能被利用了。定製了40cm的鞋櫃,基本不會妨礙到別人家的通行,自然也很難有什麼消防問題,物業憑什麼要求拆除了,就僅僅是不順眼。
我家買的這房子是一梯雙戶的戶型,而且電梯是雙開門的,過道什麼的,還是挺寬敞的,畢竟是花了錢了,也有使用權,這麼好幾平方的地方,不應該就這麼浪費了,就在定製一個鞋櫃。由於並不會影響到鄰居,他也是沒啥可說,殊不知,物業不知道怎麼知道,上門要求拆掉,說不能私自佔用公攤位置。
物業給出的兩點,就是一,這邊是公攤面積,是由著我家跟鄰居兩家共有的,不管是哪一家都不能私自佔用,如今我在這邊定製了一個鞋櫃,是屬於侵犯別人家的權益。其次,不管這通道多麼寬,都不允許佔據什麼東西,會有消防的隱患。拆除是必須!
針對物業說的這些,我只想說,這是公攤面積沒錯,我定製了鞋櫃,雖然沒有親自上門找鄰居,但他也是知道的,也沒提什麼意見,自然也是允許的,所以侵犯別人權益,這一點貌似不存在的吧。
還有就是影響日常,消防的問題。首先電梯是雙門,基本都是一戶走一邊,互相不會妨礙到。還有就是我定製的這鞋櫃,也就只有40cm的寬度,留出來的空間還有1m寬,完全不影響其他人行走和透過,自然消防隱患,這一點更是無稽之談。
後來想想,物業為什麼在鄰居都沒什麼意見下,還要求拆除,我想很大可能是因為定製鞋櫃的時候,沒提前通知他吧。
說到這邊,我更是好奇。這小區的物業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存在的,是我們花錢請了祖宗嗎?物業不應該是我們遇到問題,來幫助解決的嗎?對於公攤面積,只要同層的住戶沒啥意見,不影響其他人通行的情況,這幾平方,完全是可以使用起來的吧。
一平好幾萬的公攤,面對我家這情況,大家給講講,是我家的無理,還是物業的管得太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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