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年過耳順(60歲)的道光,遇到了不順心的糟心事。
當時,北京城一個叫做張亨智的銀號掌櫃,向給自己的兒子捐官。張亨智找到在銀庫當差的弟弟張誠保,張誠保負責驗收銀子重量,檢視成色,他在入庫時多報少收了幾袋銀子,共有四千多兩。這些銀子在拿回張家的途中,遭到其他庫兵的哄搶,眾人分贓不均,有人心懷不滿上報官府。結果這事捅了馬蜂窩,被道光皇帝得知。
道光當即派出欽差大臣、刑部尚書惟勤徹查此事。在清查銀庫時,本來裝放千兩白銀的銀袋,被換成了包裹白布的木頭!戶部銀庫本來賬面白銀餘額應為1218萬兩,但實際上僅剩下293萬兩,天朝上邦的國庫連三百萬兩銀子都沒有,一向摳門的道光皇帝氣得差點當場去世。
當然,庫銀被盜數目多達九百多萬兩,絕非庫兵可為。其中還有管庫官吏徇私舞弊,銀子成色不足,以次充好等問題。清代中期,為緩解財政壓力,允許捐官甚至可以拿銀子換個國子監生員的文憑,像文章開頭張誠保多報少收的事情,也絕非一次。
隨後一場轟轟烈烈的庫銀追繳行動就開始了,道光皇帝下詔,凡是從嘉慶5年開始經手過庫銀的庫兵和檢查庫銀的銀匠全部抓起來,按照比例處死。對於已經死去的庫兵和銀匠,將他們的家人發配到新疆去做苦役。同時為了追回損失,道光皇帝再次下令,所有管理過銀庫的官員,按照在職的期限,一個月1200兩白銀進行罰款,對於已經死了的,由家屬按600兩一個月繳納罰款。
道光皇帝對此案態度堅決,別說皇親國戚,即便身邊的寵臣重臣也不能倖免。曹操的嫡系子孫,三朝元老位列道光朝功臣之首的曹振鏞,雖然早已去世,但也要其子孫賠銀2萬兩。時任管庫大臣,軍機處首席大臣穆彰阿,賠償11萬兩白銀。而負責此案的定郡王載銓,也拿出6000兩白銀。
當時八歲的慈禧,也被牽連其中,她的曾祖父葉赫那拉·吉郎阿,曾在戶部擔任三年的銀庫員外郎,應該追繳43200兩。但他早已去世,按照規定罰銀減半,而慈禧的祖父不願掏錢,磨磨蹭蹭只拿出一個零頭,最後鋃鐺入獄。還是慈禧的父親四處拼湊,達到應賠總數的六成,老頭才被放出。
很多官員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向自己的門生故吏“借錢”,反正也沒打算還。而他們的門生故吏,尤其是在地方擔任官職的,為了挽回損失,開始變本加厲地盤剝百姓。
歷時六年的追繳行動,追繳各級官吏150多萬兩,追繳庫丁38萬兩,遠遠低於失盜的925.2萬兩,最後因道光駕崩,新君咸豐登基,此案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