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看過電視劇《王昭君》的人都知道,王昭君在丈夫呼韓邪單于死後,又嫁給了株累單于,株累單于單于死後,再嫁給孫子單于。如果在長城之南的漢地或者今人看來,這是大違人倫的“禽獸不如”的行為。
於是就有無數的人問,為什麼匈奴人會有“夫死嫁子、子死嫁孫”的習俗呢?我認為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嚴酷的生存環境,導致了這種繁衍後代的需要。
匈奴在我國北方,這裡天寒地貧,每年的冬天都會超過半年並大雪連天,而夏天又降水稀少,他們所能獲取的生活資源非常的有限,人口自然增長十分緩慢。到漢代初年時,廣大的1000多萬平方公里的漠南漠北土地上,還只有100多萬人口。即便是過去了2000多年的今天,外蒙古國的人口也不過才300萬人而已。
那裡人口發展少、慢而且不穩定,有時候一場大的瘟疫,一場大的戰爭,都非常可能導致一個部落或一個民族的滅亡。
一個民族如果沒有不斷增加的人口,民族自然就無法延續,所以保有並發展匈奴民族的人口,就成為了匈奴人的最大的政治。
為了這一“國策”,於是匈奴就有了女人“夫死嫁子、子死嫁孫”的習俗,父死娶後母、兄亡納嫂就成為一種常態,女人理所當然地成了延續民族的生育工具。
在匈奴人的眼中,這都是極為正常的。
女人在匈奴想守寡?這也是不可能的啦,當然也不存在所謂女人守貞節的說法。在北方的草原上,只有能生孩子的女人才是偉大的女人,單身的女人就是不愛種族的女人、是不愛國的女人 ,女人不準單身!
當然了,男人如果不出家的話,也是不允許單身的,蘇武去北海牧羊時,單于強迫他娶了匈奴女人生下了兒子 ;出使西域的張騫被匈奴人抓獲後,也被強逼著結婚生下了孩子;最厲害的是被俘的李陵,還娶了單于的閨女當了駙馬,他的後代最後繁衍成了今天的吉爾吉斯民族的主體。
只是在以儒家倫理洗腦後的中原士人看來,這是與豬狗禽獸無異。
二、匈奴人財產主要是牛羊,積累很慢,保持財產不被分割的需要就形成了這種習俗。
如果女人死了丈夫不嫁給後輩子侄(非親生)或丈夫的兄弟的話,她勢必就要帶走丈夫的財產,這樣一個家族總體的財力就會被分薄,不利於建立強大的家族和宗族部落。
三、客觀上這也是為了保護女人能生活下去。
草原上地廣人稀,有時候幾十上百公里都沒有一個家庭,而草原的狼等野獸又極多,在古代女人自然擇偶的客觀條件並不具備。女人在惡劣的自然條件下,如果沒有男人的話,基本上成活下去的可能性是沒有的。
四、除了匈奴外,北方的蒙古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赫哲族、滿族等,還有西南的藏族、中亞的土庫曼人、烏孫人,都有此習慣,這種“收繼婚”是常見習俗,並非匈奴所特有。
哈薩克人還有諺語說,“馬死後皮歸主人,兄死後妻子歸弟”。
中國南方的苗族、壯族、黎族、哈尼族、布依族、彝族等少數民族,也有相似的弟娶寡嫂的習俗。
扶余人(今日本)與高句麗人(今朝鮮韓國)也有“妻其寡嫂”的習慣。
在中國漢代之前其實也有這種情況,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個別亦有子收庶母(父妾)為妻者。這是中國進入父系社會以後,父妾、兄弟的寡妻都是被作為財產(遺產)的一部分來對待的。
到了戰國時期,這種收繼婚開始受到倫理和道德的譴責;到了明代,朱元璋最終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禁止。
結束語:匈奴的女人“夫死嫁子、子死嫁孫”的習俗,是違背婦女個人意志的父權封建陋習。現代是強調男女平權的時代,這些習俗在全世界範圍內,目前都已經基本上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