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桐城市,有一個著名的巷子“六尺巷”,石碑坊上刻著“禮讓”二字,歷史上這裡也發生過相鄰兩家爭執宅基地的故事。相傳清康熙年間,時任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的張英,他的老家與吳家相鄰,兩家院子之間有條巷子,吳家要建新房,想佔此巷子,張家不同意,將官司打到縣衙。張家人急修書信給張英,望能依靠權勢解決此事。張英閱罷書信,以一種豁達的心態修家書一封: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家人看到回信後,主動讓出三尺空地,吳家見此也深受感動,也主動讓出三尺,這便是“六尺巷”的由來。
從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張英在處理鄰居宅基地糾紛時,並沒有憑著自己的官威強逼,而是採用中國人尊崇的“禮讓”,不但讓家人明白為人處世的道理,也感化了對方,雙方共同謙讓,讓事件以一種雙贏、圓滿的方式化解,並在歷史上留下美名。
再來看看最近網上討論的沸沸揚揚的莆田歐某中案,恰巧也是因為和鄰居宅基地的事,多次商討無果後,才導致如今的悲劇發生。無論是歐某中一家還是歐某九一家,這件事上兩家都是受害者。歐某中潛逃生死未知,歐某九家兩死三傷。讓人心痛的同時又在思索,這本該是一場可以避免的衝突,為何事以至此?
根據目前的資訊,歐某中人不但不壞,而且還很老實,曾經還捨身救起過一名落水兒童,歐某九家也是本分的人。就因為建新房和鄰居多年協商無果產生糾紛,甚至鄰居家人還跑到歐家打人。多年的積怨和壓抑,再老實的人也會反抗,而歐某中卻採用了最極端的方式來宣洩自己心中的憤恨。
在這裡,不去專門討論事件本身法律適用是否應兼顧情理,因為無論動機是什麼,只要不是正當防衛,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更應該反思的是,作為底層社會的民眾,遇到這樣的事情,應該怎樣做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暴力。
不管是鄉下人還是城裡人,在遇到和自己利益相關的事情時,即便短期內無法解決,也應該冷靜下來想辦法,一旦越界法律,有理也會變成無理,我認為本該有三種方法解決爭端問題:
一、繼續和四鄰協商,即便多次協商無果甚至交惡,也應該繼續協商,只有這樣才能於情於理上都站得住腳,靜待其變。
二、應該繼續尋求政府和法律的幫助,既然當地有不成文的“士政策”,建房須徵得鄰居同意,那麼就依據政府給他批准的建房用地,合理合法的借用法律手段讓四鄰同意,只要合理合法,即使鄰居不同意,他們也沒有阻撓你建房的權利。
三、目前還不知道有沒有相關人員不作為,甚至縱容和包庇四鄰,長期阻撓。
但話又說回來,以現在的結果來看,如果各方都能謙和一點,禮讓一點,就像張英一樣,四鄰和和睦睦,又何止發生如此悲慘的事來?
這也是底層社會中部分人的處事方式,過於計較,過於不講理,往往逼得一方幹出禍事來。人有千日好,終因一事怒。曾發生多次類似的事件,我們分析,我們討論,但仍然發生,何也?杜牧的《阿房宮賦》最後一句,作為此文的結尾吧:“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我們還是等待事情的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