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的法條#《關於印發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的通知》(銀監辦發[2016]160號)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資訊中介公司。
某普惠APP採集了借款人的資訊;提供了商業銀行、信託公司、小貸公司、P2P平臺等出借人資金來源;提供了擔保公司、借款保證保險公司;提供了資訊服務、投資諮詢、催收公司;APP中嵌入電子合同線上訂立系統、引入電子認證公司;引入第三方支付機構。這樣的APP就是本章法條規定的專門從事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資訊中介公司。
公司依法備案了嗎?
沒有!
這就是當下近萬億網路借貸的金融資訊中介公司的現狀,無證無照經營,國家各職能監管部門疏於監管。
而且就是這樣公開違法、違規經營,平臺引發數萬起經濟糾紛案件,卻與各地公安機關以發揮各自優勢、共同打擊網路犯罪為由開展了“警企合作”!
希望已經合作的警方先查查自己合作伙伴是否存在網路犯罪行為。
1、查查中國裁判文書網有多少份裁定該公司涉嫌套路貸、虛假訴訟、非法關聯公司放貸被移送公安機關。
2、查查該公司是否進行了金融業務備案、電信增值業務許可,是否屬於非法運營。
3、查查當地警方有多少關於該公司暴力催收、合同詐騙的報案。
4、查查該公司在全國範圍內與老百姓打了多少場官司。
與民多爭,豈敢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