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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動房產證上的名字,會涉及到產權、債權、稅費等各種問題,尤其是夫妻間,婚前和婚後加名 更是大相徑庭,一起來看看吧! ★ 婚前加名 1、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 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 2、買賣:雙方需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 辦理。
★ 婚後加名 這種情況屬於變更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籤後,即可辦理相關房 無權屬變更手續。 免徵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注意: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後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 辦理兩證後才能進行加名。
【問】本人未婚,房子自己首付,自己貸款,想在結婚前,辦理房產證時把女朋友的名字加上 去,需要什麼條件嗎? 【答】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不能直接在房產證上直接加女朋友的名字。需先辦理單獨所 有的不動產證,然後買賣或贈與辦理。 由於該房有貸款,需銀行出具同意辦理轉移登記的書面說明,或者將貸款結清辦理完抵押注銷登 記後才可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問】最近與女朋友一起商量買房,總價200萬元,首付60萬元,男女各付30萬元,貸款140 萬元。由於是婚前,目前買房合同上只能寫女友一個人的名字。請問這樣婚後辦證能否加上我的 名字? 【答】婚前購買的房產,購房合同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新房辦證時按購房合同上的權利人信 息,應辦理到女方一人名下。 但不動產登記可提供夫妻之間不動產證增名登記,可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由於您的房屋貸款尚 未結清,在辦理不動產增名登記時,還應會同銀行共同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手續。
【問】房子是2007年買的,2007年買房時,房產證上寫的我和父親的名字,屬於我和父親共同 房產,也是父親唯一的房子。現在把我這部分產權轉讓給父親,請問如何徵收費用? 【答】買賣轉讓,該房屋產權轉讓的價格應按照目前的市場評估價來確定。賣方需要繳納1%的 個人所得稅,買方因為第一套房產面積大於90平方米,需要繳納1.5%的契稅。
【問】夫妻兩人,只有老公有購房資格,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答】可以,結婚後只要一方有購房資格,就可以寫夫妻雙方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