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講到按揭的一些知識,可能不是很全面,但是至少大家都一個大概的印象,因為具體的操作要根據不同的需求去制定,這也是貸款的方式的多變。
談到買賣必然有過戶,過戶肯定會產生稅費,這個是國家徵收而且是個人必須繳納的,目前二手房的稅收由個人所得稅和契稅組成。
個人所得稅很簡單就是賣房方所需要繳納的稅費,按國家徵收標準是1%,但是很多人很疑惑這個百分之一是按多少徵收的,是按成交價還是什麼價格,這也是很多客戶說房產經紀能夠幫忙什麼的,這裡首先說我們不能偷稅漏稅,因為繳稅是我們的法定義務,是必須的。
那麼個人所得稅徵收標準基數是多少呢?是按稅務評估價為基數的,這個稅務評估價貫穿所有房產交易(包括商業),稅務評估價屬於國家機密,所以大家也不要瞎打聽,以造成不好的負面影響。
我們說的1%的稅率只是針對滿兩年的房子,滿2是指契稅繳納日期或者房屋產權證起始日期滿2年,對於不滿2年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徵收標準。
契稅就是買方所需要繳納的稅費了,國家徵收標準是3%,頒佈的民法典也明確表示是3%,但是很多就疑惑為什麼自己繳納不是3%呢?那是因為地方政策原因對稅費打折了,具體實施標準,首套房標準:小於90平方米的徵收1%,等於或大於90平方米的徵收1.5%,不同的地方對於超過140平方米的有另外的徵收標準,得已當地實際徵收標準徵收豪宅稅。
二套房標準:小於90平方米的徵收1%,大於或等於90平方米的徵收2%。三套及其以上的徵收3%。
前段時間很多微友圈朋友圈充斥著契稅上漲的訊息,但是國家對於契稅一直沒有變過,包括這次民法典的頒佈,只是地方政策為刺激房產業而進行的適當折扣。
透過上面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二手房的稅費是由個人所得稅(賣方)+契稅(買方)組成的,但是二手房又屬於比較特殊,她是透過談判完成的,所以很多房產經紀在預算費用的時候把所有的稅費算到了買方,這裡大家要注意喲,儘量爭取屬於自己合法合適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