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作為動物的“食品”供動物食用,如果質量不合格,會導致動物營養不良、生病,嚴重的會導致死亡,為了保障飼料的質量安全,我國也在不斷完善飼料監管相關的法律法規。除了對國產飼料有著嚴格的質量要求,我國對於進口飼料也有著嚴格的管控,下面我們食品夥伴網為大家介紹中國進口飼料的相關流程。
1. 確定進口國家/地區和產品是否准入
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新增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本》第二章第七條:海關總署對首次向中國出口飼料的國家或者地區進行風險分析,對曾經或者正在向中國出口飼料的國家或者地區進行回顧性審查。根據風險分析或者回顧性審查結果,制定調整並公佈允許進口飼料的國家或者地區名單和飼料產品種類。所以首先要確定擬向中國出口飼料的飼料生產國/地區是透過海關稽核,已經在海關總署取得進口資質的。具體國家及產品名單包括《允許進口飼料國家(地區)及產品名單 (不含植物源性飼料原料)》、《我國允許進口糧食和植物源性飼料種類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等。未透過准入風險分析或回顧性審查的國家/地區生產的任何飼料產品不可以向中國出口。
另外,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新增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本》第三章第十條:海關總署對允許進口飼料的國家或者地區的生產企業實施註冊登記制度,進口飼料應當來自注冊登記的境外生產企業。確定好准入的國家/地區和產品名單後,需要確定飼料生產企業已經在海關總署註冊登記,如果生產企業不在註冊登記的清單中,境外企業則需要經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後向海關推薦註冊。企業名單包括《境外天然礦物質類飼料註冊生產加工企業名單》等。
以上名單均可以在海關總署下屬的動植物檢疫司網站的“企業資訊”板塊,獲取。
圖1 允許輸華的飼料企業名單及輸出國家/地區名錄
2. 確認是否需要辦理農業農村部的飼料進口登記證
《進口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境外企業首次向中國出口飼料、飼料新增劑,應當向農業農村部門申請進口登記,取得飼料、飼料新增劑進口登記證;未取得登記證的,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一般情況下《飼料原料目錄》(及其增補目錄)中的單一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寵物飼料(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新增劑預混合飼料,不包括其他寵物食品)需要辦理農業農村部門的飼料進口登記證。登記證辦理地址及詳細材料可以根據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進口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登記辦事指南》辦理。
3. 辦理進口飼料經營企業備案
確定飼料品種和國家可以進口後,根據《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新增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本》第二十六條,企業需要在所在地海關辦理進口飼料經營企業備案。目前,各地海關的企業備案大都採取網上辦理方式。根據海關總署的政策解讀檔案,企業需要登入中國國家貿易“單一視窗”(https://new.singlewindow.cn/)平臺,透過企業資質板塊選擇“行政相對人統一管理”進行申請備案。
圖2 辦理進口飼料經營企業備案網址
4. 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根據2019年海關總署釋出的《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新增劑風險級別及檢驗檢疫監管方式》對風險級別為I級和II級的飼料產品需要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III級和IV級產品需要在進口時進行檢疫。根據“海關釋出”微信公眾號釋出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申請指南》,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直接對外簽訂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的單位。企業需在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http://ire.customs.gov.cn/)備案,並在所在地海關提交紙質材料。然後登入“網際網路+海關”在動植物檢疫模組下辦理相關手續。
圖3 《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辦理網址
5. 產品的申報和檢驗檢疫
取得以上資質後就可以進口飼料產品了,但是在報關、報檢的過程中需要注意提供相應的手續和單據,如國外官方檢疫證書、原產地證明等。同時,貨物需經海關檢疫部門查驗,必要時需要送樣檢測。
小結
以上的材料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進口飼料所需要的資質、申請材料和辦理流程。食品夥伴網也會持續關注飼料方面的最新動態和法規,為大家提供最新的行業資訊。
(來源:食品夥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