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對於百姓生產生活來說發揮了重要作用。
電動三輪車為什麼備受老百姓追捧?
黑格爾說:"存在即是合理的”。電動三輪車的存在必定是順應歷史潮流和百姓的剛需而來的。究其核心原因有四:
1、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
秋收農忙時,可以運輸農產品。閒暇季節,可以到城市附近擺地攤,促進商品流通,同時也能實現農民增收,可謂一車多得!
2、具有極高的實用性:
電動三輪車是唯一在萬元以內,既能拉貨又能載人的交通工具,不管是農民還是商販,電動三輪車都是非常實用的工具。
3、綠色環保交通工具
電動三輪車不用燒油、也沒有尾氣排放。是新能源交通工具重要組成部分,符合國家“碳中和"和“碳達峰”的發展方向!
4、促進農村農業的發展
電動三輪車對於農村發展是不言而喻的。它以極低的成本提升了農民的運輸效率,不僅促進農村商品轉化,還增加農民收入,同時推動農村的發展。
為什麼還要被禁?
1、汽車路權的擠兌
汽車是國家支柱產業之一,也是國家重要的稅收來源,解決了千萬人的就業問題。這點就是三輪車產業所做不到的,正因如此,電動三輪車必須要給汽車“讓路”!
2、過多的電動三輪車嚴重影響城市形象
電動三輪車作為”落後”生產工具的代表,是無法匹配先進國際大都市的繁華。因此過多的三輪車出現在道路上,會影響城市的整體介面和形象。所以,要禁止!
3、電動三輪車不安全
這是專家們老生常談的一個問題了,很多電動三輪車的生產沒有資質,也不符合相關標準,本身存在很多安全隱患。如果放任電動三輪車上路,就是對於百姓安全的不負責!所以,要禁止!
4、產業不規範、產品沒標準
如今汽車的生產必須嚴格按照乘用車的標準來執行,電動二輪車也要按照新國標的標準來生產,唯獨電動三輪車還沒有出臺對應的標準來管理和規範。目前,也只是參考三輪摩托車生產的標準。
呼籲
1、允許生產、銷售,也要放開上路
工信部公告中允許生產和銷售產品,只要手續正規齊全,三線以下的城市、縣城、鄉鎮就應該放開路權,讓其上路!
2、加強電動三輪車的規範和引導
嚴查不合規的三輪車生產企業,規範市場秩序,鼓勵三輪車使用者參加摩托車駕照考試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3、電動三輪車管理宜“疏”不宜“堵”
禁止電動三輪車上路的做法不利於百姓的出行。一方面,要加強駕駛人的培訓和宣傳引導;另一方面,加大對於違法駕駛員的處罰。讓道路更加安全有序,促進電動三輪車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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