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耕地的紅線屢遭破壞,嚴重危害著咱們的糧食安全。為了保證糧食作物的種植和充足的糧食供應,在很早以前,國家就開始規劃基本農田。
為了保護農業用地,防止出現破壞,國家對擅自改變農用土地使用性質的行為是嚴格禁止的。可能有很多農民認為自己不知道農業用地的範圍是什麼,也不知道改變耕地的用途是違法的。所以,今天給大家普及一下什麼是農田五不準。
一、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果林業和搞林糧間作。
由於這些年許多農村人開始外出務工,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越來越少。但是為了避免土地的荒廢,許多農民將土地用來栽種果樹或者其它的樹種。而這種行為是不被政策所允許的。
二、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建設用於畜禽養殖的建築物等破壞耕地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有些農民將自己家的田挖成塘,用來栽藕或者養魚。也有農民將自己的土地用來搭建雞舍或者建養豬場。確實這樣能讓土地的產值大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改變基本農田的使用性質。
三、不準違法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建設。
老百姓都希望道路能修到自己的家門口。但是在修路的時候需要特別注意的就是不能佔用任何的基本農田。
四、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範圍。
退耕還林可以改善生態環境,保持水土。但並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退耕還林的,尤其是基本農田更是不允許用來栽種樹木。
五、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專案以外,不準非農業建設專案佔用基本農田。
除了國家重點建設專案之外,任何非農業建設專案都不能佔用基本農田。所有佔用基本農田用作其它用途,都是違法的行為。
以上這五點,就是基本農田的“五不準”,希望農民朋友能多瞭解關於農田的基本資訊,避免在不知不覺中就違反了相關的政策法規。
【來源:丹東市農業農村局_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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