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上回:
李其想,要是燈一滅,就什麼也看不到了!不行,得想辦法看,一定要看到!他急呼呼地把身子往前猛地一探,誰知這一探探過了頭,撲通一聲掉在了天棚上。天棚怎能撐得住他?接著他就和天棚一塊兒落到了下面的床上……
第二天,媳婦又氣又羞,喝了滷水,死了。李其一下子出了名,還得了個外號——“媳婦迷”。
出了名的李其再說媳婦就有些困難了,人家女方一聽是個媳婦迷,就貴賤不談了。就這樣,李其一年比一年大,一晃就是幾年。那時,一般的青年十八九歲就抱孩子,他二十老幾了,還不知雲裡霧裡……再這樣等下去也是白搭,就一跺腳,闖了東北。
這次東北也算沒白闖,三年後回來,順順妥妥地說上了媳婦。
當時東北客很吃香。農村姑娘找物件,就愛找闖東北的。東北客醜點不要緊,總比趴在家裡扛鋤頭的強。山裡人還為東北客編了幾句順口溜:留洋頭,不戴帽;穿皮鞋,大步趫;鑲金牙,自來笑;腰裡有的是鈔票……
李其也帥起來了——“和尚頭”變成了“洋頭”,總是用右手一摸弄一摸弄的;左手夾著洋菸卷,時不時地抬起來,擼擼袖子,露出手腕上閃閃發光的手錶;本來很整齊的牙也換上了兩個黃色的,見人就咧咧嘴;皮鞋鋥亮鋥亮的……
村裡人都覺得李其闊了,他自己也覺得闊了。朋友王明法問他:“大哥,這次回來好安典人口了。你打算要個什麼樣的?”他把頭一仰:“要祝英臺那樣的!”祝英臺什麼樣兒?誰也沒見過,反正很俊。李其就想要個很俊的媳婦。王明法哈哈笑道:“那是,那是。”心裡卻說:“德行!穿了兩件洋皮子不知姓什麼好了!”
李其是有點趾高氣揚,還特地在老王三門前晃啊晃地走了好幾趟。他要叫老王三看看他李其不是等閒之輩,他要叫老王三懊悔沒讓女兒跟他。他對著王三的門說: “王菊要是跟了我,老東西耽不了喝酒!”他還對王菊的小弟弟說:“你要是我的小舅子,手錶我也讓你帶幾天滋滋(樂呵樂呵)!”老王三全家氣得了不得,都咒罵他:“打八輩子光棍,說不上媳婦!”咒罵當然不頂用,李其很快就說上了媳婦。
他回家的第三天,媒人就找上門來。媒人是王明法的姐姐,她已嫁到孫家莊了。她對李其說:“大兄弟不是要個祝英臺那樣的嗎?我看那姑娘比祝英臺還俊呢。”李其一聽就笑咧了嘴:“是嗎?誰家?”王明法他姐說:“大前天你回來的時候,不是在城裡碰到了俺村一個老漢嗎?就是他的閨女。”
李其一聽,就想起來了。那天,他中午在縣城下了汽車,找了家飯店,想吃點飯。要了兩個炒菜,還沒上來,就坐在桌邊抽菸。不大會兒,一個五十多歲的老漢端了一碗水,也坐在了這桌邊。
老漢喝了口水,就從已經不現紗路的白包袱裡摸出個煎餅,大嚼大咽地吃開了。李其問:“你就這樣吃?”老漢抬頭看了看李其,穿得人五人六的,不像個莊戶人,就急忙端起那碗水,說:“我到那邊吃,到那邊吃。”
李其一把拉住老漢,說:“大叔,坐,坐。我是說,你怎麼不買碗菜?”
“哦,哦。我有呢,有。”老漢放下碗,從包袱裡掏出一塊鹹蘿蔔,“這就行。”
李其笑了笑:“等會兒吃吧。”就招手向服務員要了兩個菜。老漢不知李其有什麼事,放下了手中的煎餅和鹹蘿蔔,愣愣地看著他。李其遞給老漢一支菸,問道:“大叔,哪個村的?”
“嘿嘿,孫家莊,孫家莊。進城賣乾柴了。嘿嘿。”老漢邊用火鐮打火,邊恭敬地回答。
一會兒,菜上來了。李其又去買了幾斤饅頭,對老漢說:“吃,吃。”老漢受寵若驚,又搓手,又扯鬍子,就是不好意思摸饅頭。李其英把饅頭塞進老漢手裡,說: “不要見外,咱還是一個鄉的鄰居呢。”老漢拿著饅頭,瞅著桌上的菜,咧著嘴道:“這太破費了!”他大約進城來賣一趟乾柴的錢,比這幾個菜錢多不了多少。莊戶人弄幾個錢不易,也就把錢看得尤其金貴,一分錢攥出汗來,有錢時也捨不得花。李其卻滿不在乎:“這算什麼。”花這幾個錢,他確實沒放在心上。
在外闖蕩的人心胸寬,手丫子松,花錢不當回事兒。當然,李其腰裡也確實有錢;要是沒錢,也就沒法慷慨了。他一邊吃著,對老漢說:“東北,到底比咱家好掙錢。只要動動手,一天抓撓個三十二十的不成問題。”那時,豬肉才三四毛錢一斤,小麥一毛多錢一斤。十塊錢就是大款子了。他說,他一個月能攢多少錢,一年能攢多少錢,三年共攢了多少多少錢……
老漢驚得目瞪口呆。他是個老實人,以為李其說的都是實話,其實李其是吹牛。李其聽說,東北客回家說媳婦,必須學會吹,要能把蝨子吹成大象。李其本來就不愁說話,闖蕩了幾年,更不怕說話還腰疼了。他指著桌上的小提包說:“銀行叫我一下子提空了——嘿嘿。”又扒開青條絨外套,指著裡面的夾襖,說:“這裡用它當了棉花,鋪了滿滿的一層,都是十元一張的。嘿嘿,這算是到了家了,我對你說實話。在外邊可不敢這麼說——財不露白嘛。咱是鄉親,我才對你說實話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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