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茶花女》的作者亞歷山大·小仲馬(1824―1895)是著名的法國作家大仲馬的私生子。大仲馬生活放蕩不羈,年輕時同一個女工發生關係,當女工懷孕後,他就拋棄了她,女工無奈生下了孩子,並含辛茹苦的養大了他。但是大仲馬一直不承認這個孩子是他的兒子。直到多年後才承認小仲馬是自己的兒子,卻始終不承認小仲馬的母親為妻子。這切身的遭遇在幼小的小仲馬的心靈上留下了深刻的傷痕,童年的痛苦伴隨著他長大,並影響著他成年後的文學創作。
小仲馬一生寫過二十多個劇本,大都以婦女、婚姻、家庭問題為題材,主要講述普通人的不幸生活,貫穿這些劇本的中心主題都是探討資產階級社會的道德問題。1858年,他寫了劇本《私生子》,內容是一個富人誘惑了一個女工,當這女工懷孕後,這個富人就拋棄了她,後來私生子成名了,這個富人又想認他為兒子,但遭到私生子拒絕。劇本結尾的兩句臺詞是:
父親說:當我們兩個人單獨在一起時,你一定會允許我叫你“兒子”的。兒子說:是的,叔叔!
這句臺詞形象的表達了小仲馬的痛苦,當兒子得知“叔叔”就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時,所作的這個簡短回答,表示出兒子內心巨大的憤怒。
劇本即將舉行首次演出,劇院老闆覺得這個結尾不完美,要求去掉這個結尾,改成父子熱烈擁抱。小仲馬冷冷地回答說:
“我就是為這兩句臺詞,才寫這個劇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