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來電諮詢中,對於政府在徵收的是國有土地還集體土地概念上有所混淆,那麼針對不同的徵收相應的補償方式有所不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如何補償?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4、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5、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6、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
7、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8、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9、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如何補償?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徵地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對於這幾項費用的給付,《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的: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地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
如果拆遷補償比別人少了?可能是這幾大原因導致的
1、房屋性質不一樣
房屋拆遷過程中,有的房屋雖然面積差不多,且地理位置也比較的相近,但就是拆遷補償不一樣,之所以會這樣,其主要原因是房屋性質不同,所以就會導致拆遷補償也不一樣。實踐中,有的被徵收房屋是經營性用房(即商鋪),有的是住宅等。一般情況下,商業性用房的價值>住宅用房的價值>工業用房的價值。
2、房屋結構新舊程度不一樣
一般而言,什麼結構的房屋都會有,比如有鋼結構的,有土質、木質結構的,有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等。所以,房屋結構也會導致拆遷補償有一定的差別。除此之外,房子的新舊程式也會影響到拆遷補償,如果農村房屋是剛建設沒多久的房子,或是剛買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那麼這樣的房子在遇上拆遷時,其補償也是非常明顯的。
當然,房屋新舊程式不會必然地導致拆遷補償普遍的低。實踐中,如果農村拆遷,給予的補償低於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或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中,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那麼,被徵收人可以拒絕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並及時地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的拆遷補償。
3、評估方法與別人不同
除此之外,評估方法不合適也會影響拆遷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中的規定,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物件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後,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被徵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徵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
所以,在房屋評估環節被徵收人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到其中,無論是從評估機構的選定還是其他環節,一旦發現徵收方採取不利於自己的評估方法,或是評估機構不是由自己協商選定的,那麼就需要及時地向有關部門舉報,並採取相應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
4、補償標準不合理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從上述規定中來看,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補助費是按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的,且一般都需要按照最新的標準對被徵收人進行補償。可實踐中,相關部門可能仍然會以之前的補償標準,比如七、八年前的補償標準對被徵收人補償安置,這樣一來補償自然就會非常的低。所以實踐中,如果發現補償標準遠遠低於原有生活水平,或是在情況差不多的情況下與別人的拆遷補償差距非常的大,那麼就需要提高警惕了。
5、村委會截留了部分補償款
另外,土地徵收補償比別人低,也有可能是村裡截留了你的部分土地補償款。因為有的徵收方可能會將相應的補償款直接發放到村委會,然後再由村委會轉發給被徵收人,此時有的村委會可能會為了獲得不當得利,從而截留部分徵地補償款。
面對這種情況,建議被徵收人要及時地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相關部門查處他們的違法行為,如果相關部門置之不理,那麼被徵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你還可以用下面這些辦法能提高補償
1、具備維權意識、做足拆遷維權準備。
注意強拆預警訊號。強拆從來不是無緣無故、從天而降,無論是政府還是強拆部門都不會一上來就拆房子,所以時刻關注強拆預警訊號,才能第一時間做準備。
準備蒐集證據。一旦意識到有了強拆可能性,我們就必須高度警惕,時刻準備取證工作。包括準備錄影裝置,可以將裝置安裝在自家房前屋外或其他安全隱蔽之處,主要記錄可能出現的各種綁架、恐嚇或騷擾,為後期維權提供有力證據;還要養成錄音習慣,為了避免口說無憑的尷尬,每一次與拆遷方接觸時,都要習慣用手機或錄音筆等裝置對雙方談話做真實錄音,雖然不是每一次錄音都有價值,但是這些工作有時會對拆遷維權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2、樹立正確維權信念、堅守陣地不撤離
拆遷維權一旦開始,就意味著伴隨困難和坎坷,加之老百姓對公權力的畏懼和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不瞭解,使得這條路顯得更加不易。因此,往往只有那些堅定法律維權信念並願意為自己權益堅持下去的人,才可能在與強勢主體對抗的鬥爭中取得最後的勝利。
3、熟知談判技巧、把控談判局勢
拆遷補償實質上就是拆遷雙方的一種利益博弈,而每一個被拆遷人都必須熟知談判技巧,把控談判局勢,唯有如此才能在這場博弈中佔據有利地位。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爭,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域性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著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並作出正確的判斷。而對於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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