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寫清貸款失敗的相關責任: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貸款,購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購房者自身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貸款,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重新協商付款方式。如果是銀行或政策等原因導致無法辦理貸款,購房者可無責解約。
2、寫清公攤面積:由於公攤面積的大小和位置實際上屬於購房者需要用錢買來的隱性面積,所以購房者最好能在購房補充協議中約定清楚公攤面積的具體大小和位置,而且還要註明如果公攤發生變更的情況,該如何解決,避免日後因此而發生購房糾紛。
3、寫清開發商的其它承諾:在售樓階段,置業顧問一般會運用各種促銷手段來吸引購房者買房,比如贈送面積、學校學位、停車位等等,有的開發商會承諾樓盤周邊會建有商場、醫院、學校等配套,收房之後業主才發現被騙。
怎麼寫購房協議?
1、貸款辦不下來的違約責任
大多數購房者買房都會採用貸款的方式,但是如果銀行不同意對購房者進行放貸,或者公積金管理拒絕貸款。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購房者應該約定如果個人原因貸款辦不成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2、開發商的承諾
我們在看房時,開發商會對購房者許下承諾,例如,這個房屋的周邊配套齊全,具體有哪些,贈送面積等等。這些都可以寫進補充協議裡,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關於不可抗力
比如由於國家或者政府新出臺的一些政策,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出現這樣的情況時,應該提前約定好雙方的責任,協商解決,以免發生糾紛。
4、房產證辦理時間
房屋產權證的辦理看似和開發商沒關係,但是如果開發商資質不全,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就會影響到購房者產權的辦理,所以購房者在補充協議裡應該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自身義務,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