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
1.作為買方,如果對付款等可以嚴格按照約定進行,那麼,對於賣方協助辦理過戶的時間,要約定清楚,特別是違約條件,甚至解除合同的條件。特別是房價持續上漲的時候。
2.作為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確定房屋登記所有權人是誰?簽訂合同的是誰?如果代理,有沒有代理許可權,代理手續等。
3.作為買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定要獲得夫妻另一方的共同簽字確認,而不能只是簽字方的口頭承諾。
4.作為買方,合同約定的哪些屋內家電等歸屬,一定要約定明確具體可執行,即使是裝修,也需要明確,並且影片留證。
5.作為賣方,對方付款的時間,如果貸款,銀行不批覆,怎麼處理?是否全款?一定要約定清楚。達到什麼條件,可以解除合同,一定要明確。貸款,甚至是可以申請幾家銀行,都要清楚。
6.對於定金的處理,違約金的份額約定,一定要明確具體,在實踐中,動輒總房價的百分之二十,並不能完全獲得支援。在處理糾紛過程中,想明白自己最重要的是什麼,要房子,還是給錢,都可以,要想明白。
7.切記,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開始,所有的溝通,更改合同,違約談判等,一定要留證。儘可能的直接與買賣雙方談,可以透過中介,加強證據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