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故事,出自清代鄒弢筆記小說《三借廬筆談》,翻譯時稍有改動。
南匯有一人姓楊,在家族中排行第八,所以取名楊八(這名字取得,還好不是姓王,哈哈)。楊八從小不務正業,後來更是成了梁山君子,也就是小偷。為了做好小偷,他還學習武藝本領,尤其是飛簷走壁。
由於技術高,穿牆越戶很少有人知道,所以楊八這些年偷了很多東西,因此也發家致富了。
不過,後來楊八也被抓過幾次,好在都是小東西,判刑輕,罰款少,家底子還在。最後一次被抓出獄後,楊八算了一下,自己之前偷了很多錢,夠自己生活了,於是他金盆洗手,改邪歸正,從此不再偷東西,於是買了幾畝地,從此耕種為生。
這樣的日子,很快過去了十年。
沒過多久,同城的一位大官家中,丟了一串朝珠(清朝禮服的一種佩掛物,掛在脖子上,類似今天的項鍊。根據官品等級和地位高低﹐朝珠所用的珠子和顏色都有分別,等級越高,朝珠越值錢),價值約一千兩銀子。官府查了很久,始終沒查到是誰偷了朝珠。
縣衙裡那些捕快們用盡了各種辦法,還是抓不到兇手,縣令氣得把他們都打了一頓,可還是不知道怎麼查出兇手。捕快沒辦法了,不由自主地開始懷疑楊八,於是幾個人一起到楊八家去問話。
楊八聽說後,嘆氣說:我之前確實偷了很多東西,也進過幾次獄中,可是,十年前我已經洗手不幹了啊,你們也知道,我早已經種田為生了,再也沒偷過東西了。如今這麼多年過去了,各位官爺還不肯原諒我?
捕快們也嘆了一口氣,說:我們不是懷疑先生,只是確實查不到兇手,案子懸置很久了,我們也被老爺打罵過,所以才來找您幫忙,不是懷疑先生。楊八聽到後,就讓他們帶自己去見縣令老爺。
到了縣衙,縣令問楊八是不是他偷了朝珠。
楊八大聲說:我多年前就改邪歸正,老爺您也知道這事。再說了,這個案子那麼久了,眾位官差大哥用了很大心力,也沒查出兇手,案子也沒能破,說明此人是個厲害的角色。老爺這麼打官差大哥,也不是辦法,我也不忍心,我願意幫忙破案。給我一個月時間,我肯定抓到兇手。
縣令也是沒辦法了,覺得楊八做過小偷,對小偷應該也瞭解,加上他武藝很高,又會飛簷走壁,於是答應了。
楊八開始在附近地區明察暗訪,但沒有線索,於是不斷擴大範圍,可還是沒有頭緒。
這一天,楊八來到浙江一個鎮子上,看到一戶人家,房子華麗,大門寬敞,裡面似乎有人在小聲說著什麼,很可疑。於是他花錢賄賂了門人,說自己是房主的客人,進入到了裡面。門人帶著楊八到了一間房子,裡面床鋪已經鋪好,過了一會兒有童子送飯。楊八想問問他房主人在哪,童子什麼也不說。
第二天晚上,童子告訴楊八,主人擺下宴席,請他們吃飯。楊八跟著童子,來到一處。只見有一人坐在首位,他猜測此人就是房主。兩邊還坐著十幾人,每人一個小桌子,上面擺放著食物美酒。大家各自吃著,都沒有說話。吃完之後,房主又送給每人一個小包,楊八也有一個。
隨即,眾人都出了房子,到了院子裡,然後每個人都施展輕功,向空中各個方向飛去,很快就不見了。
楊八也一躍飛起,跟著一個人。只見這個人開啟小包,拿出裡面的夜行衣穿了,然後又飛走不見了。楊八開啟小包一看,果然有一套黑衣,還有火摺子和小鑿子。楊八知道,這些會飛的人,都是房主名下的大盜,他們都去偷東西了,然後再拿著東西回來交給主人。如此看來,偷盜朝珠的人,必然和房主有關係。
於是,楊八穿上夜行衣,找了一個比較有錢的人家,輕身進入。房中人都睡熟了,楊八進了一間房子,衣服首飾他沒拿,就拿了幾十個金條出來了。
回到房主人家,童子又帶著他到了房間,吃住全包,就是沒法見到主人。十幾天後,童子告訴他,晚上主人設宴,楊八知道,這是主人要來收貨了。
到了晚上,眾人果然齊聚,宴席和上次一樣。很快,眾人吃完飯,大家開始展示自己的戰利品。只是有一點很奇怪,大家拿的都是細小的東西,甚至有人乾脆就是兩手空空。楊八心想:就偷那麼小的東西,比自己太差了,他得意之際,把幾十個金條獻出給房主人。
眾人一看楊八拿了這麼多金條,紛紛變色,立馬把楊八給抓住了,然後綁到柱子上。其中一人說:我們偷東西,只偷小的珍寶,一千兩以內的東西,我們都不會要,至於金子銀子,更是視如糞土。你卻偷了金條,還覺得偷金條很厲害,顯然不是我們的人。說吧,你到底是誰?趕緊老實交代,或許還能饒你一命!
楊八這才知道,原來這群小偷居然是聯盟,還有自己的規矩。他沒辦法,只好把南匯一位官老爺丟失朝珠的事說了,又說了自己替縣令破案的事。
說完後,一個穿著紅衣的女孩站了出來,笑著說:朝珠是我偷的,那天我看到了朝珠,偷出來後,在月光下一看,覺得朝珠不值一千兩銀子,所以就放到了臺階石頭下面,並沒有帶出來。楊八聽說後,嚇得不得了,因為眼前的女孩子看起來才十歲左右。他跟主人求情,放自己回去,眾人也不難為他,放了他。
楊八已經沒了路費,他不敢再偷,一路行乞回到南匯。他潛入大官家,從臺階下面拿到了朝珠,然後獻給了縣令。縣令很高興,賞了他一筆錢,大官聽說後,也賞了楊八很多銀子。只是,浙江小偷聯盟的事,縣令也沒有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