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房產證怎麼減名
其實,房產證上減去名字的事情類似於房子的份額轉讓,也就是把原來歸屬於這個名字的房屋產權的一部分轉移給了房產證上另外的仍然存在的人頭上面,所以辦理房產證減名字的流程與正常的房屋買賣和交易的過程是非常相似的,所需要的費用最多的就是與購買房屋時一樣所需要繳納的契稅。
首先看這套房子貸款是否還完,如果還完了,就很簡單,拿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夫妻雙方到房產交易中心去辦理,需要幾十塊手續費。
如果貸款沒還完,會比較麻煩,因為減名字房產證要換掉,房產證號也會變,相應的,在銀行的抵押證也要變,這樣就要去銀行開證明,還要向銀行申請變更抵押人。銀行同意後再去交易中心辦理。
房產證上去掉一個人的名字要錢嗎
如果只是夫妻之間加減名,只需要交幾十元的手續費。
如果是其餘關係,視同買賣或贈與.需要交契稅營業稅印花稅等等。
減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共分四種情況:
1、 購買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2、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3、非購買普通住宅:3%;
4、購買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萬元的普通住宅為例,有父母和子女3個人名字,現去掉子女名字,根據情況不同,需要繳納的契稅最少6000元,最多1.8萬元。
如果直系親屬之間贈與,只需繳納契稅和公證費。非直系親屬之間,即便是透過贈與方式,也要繳納相應的營業稅、契稅等,等同於買賣。

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房產證去名字公證書需要一定流程和手續的,首先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後帶以下材料到所屬的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當事人身份證明 原件和影印件
委託書
房地產權證 原件
房屋平面圖
地籍圖
契稅憑證原件
經公證的贈與書或贈與合同原件
房產證去名字注意事項
一、委託書
房地產權利人為自然人,委託書需公證(其中香港公證文書須加蓋轉遞章確認;臺灣地區公證文書須經上海市公證員協會核對並出具證明;外國公證文書須經所在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機構及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二、公證
合同一方當事人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包括無國內身份證者),合同需公證。
三、辦件期限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20日內。如補件,檔案補齊日為受理日。

四、應繳費用
(一)交易手續費:
1.存量非住房按成交價的0.5%,由受讓人繳納
2.新建非住房由轉讓雙方各按成交價的0.08%繳納
3.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轉讓方繳納;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轉讓雙方各繳納50%
4.房屋交換按差額部分的0.5%,由支付差額一方繳納;繼承、遺贈、公有住房出售不交手續費
(二)登記費:
土地300元/件;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記單元;車位80元/個 由權利人繳納
經濟適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減半收取登記費
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記費,只收取權屬證書工本費10元/本 由權利人繳納
(三)圖紙費由房地產交易中心代收
(四)契稅、印花稅由相關部門徵收或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