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歷代封建王朝,都有著進行皇室收藏的悠久傳統。故宮自從明永樂十八年(1420)建成起,至民國十四年(1925)10月10日故宮博物院開放為止,在長達五百年的時間裡,一直作為明清兩代皇帝的居所。其中收藏的珍貴文物更是數不勝數。特別是在清乾隆皇帝在位時期,一方面是由於“康乾盛世”促成了國家興旺、經濟繁榮的局面,為民間更為皇室的收藏提供了雄厚的經濟基礎和安定的社會環境;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乾隆本人對文物古董的極其喜愛和強烈的佔有慾(乾隆的“蓋章癖”即為一例證),乾隆代表的清室除了繼承前代收藏以外,還透過徵求、進呈、抄沒等方式,積累了難以計數的珍貴文物,從而形成了一筆蔚為壯觀的民族文化財富,使得故宮內收藏的文物達到了頂峰。
乾隆像
但歷史上髮色很多次故宮文物流失,有主動出售變賣的,也有是政權更迭時發生的。如李自成敗走帶走大量的故宮文物、乾隆嘉慶年間皇宮主動變賣抵押文物、八國聯軍兩次搶掠故宮文物、內府偷盜故宮文物、清晚期溥儀變賣故宮文物、日本侵華搶掠故宮文物、故宮南遷丟失文物等,每個時期流失的故宮文物都有待調研考證。
本次主要談清晚期-民國期間變賣的故宮文物
1912年辛亥革命勝利,清朝滅亡。但在《清室優待條件》的規定之下,清室仍得以退居紫禁城內廷,自成一方天地,形成了“遜清小朝廷”。而關於這些文物的處置辦法,《清室優待條件》僅規定“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卻並未對何為私產,何為公產作出明確的定義。含糊其辭之下,這些象徵著中華民族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國寶,不但沒有被收為國有,歸還給全體國民,反而被繼續預設為清室的私有財產而存在。而民國政府居然還要擔負“保護”的職責。
民國三年(1914),民國政府利用紫禁城外朝開設古物陳列所,展出的文物在理論上竟仍歸清室所有,民國需要出價收購;民國十四年(1925)4月,清室善後委員會整理清宮檔案時,更是發現了大量清室向古物陳列所提取文物的單據。而這實際上也是由於辛亥革命本身的妥協性和不徹底性所帶來的必然惡果。
古物陳列所
關於欠款的數額,據溥儀的英文老師莊士敦說,到1924年底時,欠款已達數百萬元。而據遲雲鵬所言,優待費雖名義上為每年400萬,但十餘年來因國庫支絀,實發不及二成。與莊士敦“欠數百萬”的說法相比較,遲雲鵬“實發不及二成”的估計或許有所誇張,但民國政府對於優待費拖欠嚴重,則是不爭的事實。
由於優待費用的拖欠和無法兌現,迫於無奈之下,對故宮中的文物進行變賣,便成為了清室用以彌補此項缺失的主要方式。
但從另一方面看來,優待費用的拖欠,只是一個客觀上的原因。因為就連溥儀自己也承認:“即使四百萬元的優待費全部照付,也會入不敷出”。造成清室財政困窘現象產生的最為主要的因素,還是清室無限制地開銷與支出。
溥儀的自傳——《我的前半生》,詳細記錄了多年來愛新覺羅·溥儀的人生經過,是極具史料價值的第一手資料
僅舉“衣食”這一項最為直觀的證據為例:
眾所周知,皇帝只有一個胃,且通常並不比老百姓的更大。但這一點絲毫不妨礙溥儀與歷代帝王一樣,在飲食上擺著大而無用的排場:平日裡吃飯,殿內光是菜餚就有兩桌,冬天還要再加上一桌火鍋。此外各種點心、主食、粥品還有3桌,成菜還有1小桌,一共有大小7桌之多。吃西餐的記載也並不少見。衣著方面更加離譜,據一份舊賬單所記,溥儀曾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裡,就創下了做皮襖11件、皮袍褂6件、皮緊身2件、棉衣褲和緊身30件,共計50餘件衣物的記錄!
“飯菜是大量的做而不吃,衣服則是大量的做而不穿。”這段溥儀的回憶,便是紙醉金迷的帝王生活的真實寫照。這種揮霍,造成的就是“民國四年的開支竟達二百七十九萬餘兩,以後民國八、九、十各年數字逐年縮減,最低數仍達一百八十九萬餘兩”。如此浩大的消費,小朝廷又節流無望,那就只有變賣文物這一“開源”之途了。
2.局勢緊張,準備“後路”
《清室優待條件》屬於辛亥革命中革命黨與北洋軍閥相互妥協而出現的產物,在優待條件之下,清室雖然放棄了政權,但仍然得以保留了不少特殊待遇,其中就包括溥儀依舊享有“皇帝”尊號,並繼續居住在紫禁城內廷等。在一個嶄新的共和國的國度裡,卻保留著一個與此格格不入的舊時代的朝廷,這無疑是令大多數人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優待條件自實施伊始,便不斷地遭到來自各方的反對與攻擊。尤其是清室一方面要求民國政府必須切實履行優待條件,一方面不甘心就此退出歷史舞臺,屢次勾結各方勢力策劃復辟,更引起了廣大國人的強烈憤慨與不滿。
忠於清室的“辮帥”張勳
民國六年(1917),張勳復辟失敗後,參與討伐的馮玉祥就曾發出通電,提出四項主張,要求廢止優待條件、取消宣統帝號、收回宮禁等。只是因為沒有得到北洋當權派段祺瑞等人的響應,才不得已而作罷。民國十一年(1922)6月,同情清室的大總統徐世昌因政治鬥爭失敗而下臺,廢除《清室優待條件》的呼聲變得更加強烈。甚至《清室優待條件》本身,當初也曾規定清帝僅能“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只是因為清室一直用各種藉口加以拖延,沒有執行而已。
在這種日益變得緊張的背景和局勢下,清室深切地感到,在紫禁城中的日子,絕不可能永遠地持續下去,清室被趕出宮禁、取消特權,早晚只是一個時間問題。那麼在“非常事態”發生之前未雨綢繆,早做打算,就是很有必要的了。而出售、轉移一些文物的辦法,便是清室的不二之選了。事實上,溥儀被趕出紫禁城、移居天津以後,其依舊奢靡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正是這筆不義之財。
二、文物變賣的具體情況
1.“賞賜”
所謂“賞賜”,其實不過只是託詞而已,實際上就是有預謀、有計劃的盜竊活動。溥儀裝模作樣地透過皇帝“賞賜”臣下的方式,將大量文物偷運出宮外,再行變賣。此種方式,主要用於字畫古籍的變賣。第一是因為這種文物往往同時具有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能賣出很高的價錢,這對於亟需財源的清室而言,無疑是極大的誘惑。第二則是因為字畫古籍的體積重量都較小,運起來很方便,也不容易引人注目。
傅傑像
溥儀利用弟弟溥傑每天下學出宮的機會,將要變賣的文物裝在一個大包袱裡,以“賞賜”為名,讓他帶出宮去。這種所謂的“賞賜”,從民國十年(1921)七月十三日起,至當年十二月十二日止,幾乎一天不斷地持續了近半年的時間。而“賞賜”的數量,總數是古書210部,502函、冊頁68 件、字畫1285 件、圖章1匣45件、皮包14件。其中僅十一月初八一天就“賞出”26 件之多。
據溥儀本人回憶:
“運出的字畫古籍,都是出類拔萃、精中取精的珍品。因為那時正值內務府大臣和師傅們清點字畫,我就從他們選出的最上品中挑最好的拿。我記得的有王羲之、王獻之父子的墨跡《曹娥碑》、《二謝帖》,有鍾繇、僧懷素、歐陽詢、宋高宗、米芾、趙孟頫、董其昌等人的真跡,有司馬光的《資治通鑑》的原稿,有唐王維的人物,宋馬遠和夏珪以及馬麟等人畫的《長江萬里圖》,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還有閻立本、宋徽宗等人的作品。古版書籍方面,乾清宮西昭仁殿的全部宋版明版書的珍本,都被我們盜運走了。運出的總數大約有一千多件手卷字畫,二百多種掛軸和冊頁,二百種上下的宋版書。”
清明上河圖(部分)
溥儀自以為這件事做得天衣無縫,但紙裡哪裡包得住火。1925年7月31日,民國成立的清室善後委員會在點查養心殿時,無意中發現了《賞溥傑單》溥傑手書的《收到單》兩份重要檔案。這些都是溥儀和溥傑兄弟一唱一和、你賞我收時所記錄的盜運出去的古籍、字畫目錄。清室善後委員會立即透過報刊向全國公佈了這一重大發現,一時間輿論大震。溥儀兄弟公然偷盜文物的行徑,從此成為他們一生中都洗不去的汙點。
2.公開出售
除了“賞賜”之外,清室變賣大多數文物所採用的最普遍、數量也最大的方式,還是正常途徑下的公開出售。清室公開出售文物的訊息在當時並非秘聞,經常見諸報端,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1922年1月,清室公開出售宮中古瓷、玉器及古銅500餘件,以補助生活。
傅儀與“皇后”婉容
1922年3月,清室為籌措溥儀大婚費用,竟打算將《四庫全書》以120萬元的價格售賣於日本。訊息經上海《時事新報》和北京各報曝光後,引發強烈反對。清室迫不得已之下只得將此事作罷,卻又旋即蒐集了包括16只乾隆皇帝八十大壽時所鑄造的金編鐘在內的大量文物古玩,裝了42只大木箱送到北京鹽業銀行,以換取40萬元的現款。
1923年9月12日,《晨報》再度披露:“昨聞溥儀復擬拍賣一大批古董寶物,以資救濟,日前持典招上海各大洋商來京議價。”
1924年5月,時任清室南書房行走的著名學者王國維給羅振玉致信:“前日太真來,談近日運出諸物甚多,擬作抵以供裁減之用(裁減須還各債)。”
著名學者王國維,一生忠於清室,最後於1927年自沉殉清。事蹟列入《清史稿·忠義傳》
1924年6月16日,清室又向鹽業銀行抵押玉器365件、瓷器200件、琺琅器23件、紅雕漆28件以及不少宋代名窯瓷器。
清室公開出售文物的行為,在當時就引發了包括不少著名學者在內的民國人士的強烈抗議。所招致的批評與譴責也日復一日地變得強烈。許多人嚴厲批評清室長期佔有珍貴古物,並隨意抵押、拍賣及損毀的可恥行徑,還有人要求民國政府出面制止這種行為。但由於《清室優待條件》的存在,民國政府缺乏收回文物乃至故宮本身的法理依據,更由於財政困難,無力組織回購清室所售文物,只能採取一些不痛不癢的措施來對清室進行限制,但亦無濟於事。而派系林立、混戰不斷的民國政局,以及北洋軍閥當權人物與清室千絲萬縷、藕斷絲連的複雜關係,也為清室左右逢源,來回周旋,以繼續出售文物提供了極佳的便利。清室公開出售文物的行徑,最終也只能透過驅逐溥儀出宮、建立故宮博物院的非常方式來加以解決。
驅逐溥儀出宮的鹿鍾麟
3.宮內人員的盜賣
除了以上兩種出於溥儀或清室上層授意的正常變賣以外,故宮文物的變賣還存在著一種特殊的情況,那就是宮內人員的盜賣。《清室優待條件》規定,清帝退位後,“侍衛人等照常留用”、“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而正是這些宮內人員,監守自盜,順手牽羊,對故宮的文物進行了極為嚴重的盜賣。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清室曾進行了多次努力,但都以失敗告終。盜賣問題非但沒有解決,反而愈發嚴重,最後終於發展到在無法掩蓋以後一燒了之的地步。
清末的太監
據溥儀自述,當時偷盜已經到了“從上到下,人人在內”,“一切有機會偷的人,是無人不偷,而且儘可放膽地偷”的程度。太監、宮女、內務府官員……甚至連溥儀的堂弟溥佳也加入其中:“溥儀出宮的前兩天,我們趁養心殿無人的時候,從保險櫃裡取出些便於攜帶的珍珠手串等物,分裝在兩個小手提箱裡……”
宮內人員把文物偷出宮後,公然在地安門內的菸袋斜街開設古玩鋪,明目張膽地進行盜賣。盜賣如此嚴重,就連溥儀也無法再放任下去。到了民國十二年(1923),溥儀決定整頓內府,對文物進行清查。不想卻惹出了更大的麻煩。
先是“盜案更多了,連毓慶宮的庫房的門鎖也給砸掉了,乾清宮的後窗戶也給打開了”。接著就是無論如何審問,都沒有人站出來承認曾經進行過盜竊。鬧到最後,太監們生怕事情敗露,竟然在宮內縱火,以圖毀滅物證。
6月27日晚,建福宮的清點剛剛開始,就突發火警。大火“把建福宮一帶包括靜怡軒、慧曜樓、吉雲樓、碧琳館、妙蓮花室、延春閣、積翠亭、廣生樓、凝輝樓、香雲亭等一大片地方”都燒了個精光!而這裡正是清代自乾隆以來各種珍寶的集中儲存之地,滿屋子的大箱子從地上堆到了天花板,一些裝文物的箱子上貼的封條還是嘉慶年的,一直都沒有人開啟過!根據內務府的奏報,這場大火,一共“燒燬了金佛二千六百六十五尊,字畫一千一百五十七件,古玩四百三十五件,古書幾萬冊”!事後僅從廢墟中扒出來的已經的熔化的金塊、金片,就達到了一萬七千多兩。
大火燒燬後的建福宮
實際上,這個數字裡的相當大一部分,早已經在事先就被宮內人員私自盜賣一空,此時正好借火災的機會“毀滅證據”,用以掩蓋偷盜的事實。更令人不堪入目的是,大火發生時,一些宮內人員竟還忘不了老本行,打著救火的旗號,趁亂在宮內行竊!
大火結束後,清點也不了了之。為避免盜賣的繼續猖獗,溥儀不得不採取“除了太妃身邊離不開的一些以外,其他太監全部遣散”的做法。但盜賣依舊明裡暗裡地在進行,一直持續到溥儀被逐出故宮為止。
綜上所述,清室在民國初年對文物進行的變賣,所造成的惡劣後果與影響無疑是極為嚴重的。被變賣的文物,有的流落異域,有的嚴重損毀,還有的不知所終。僅有少數文物能夠透過拍賣、捐贈等方式迴歸,對此國人感到痛心疾首。
八千麻袋"中的部分檔案
由於清室對文物管理的鬆散與混,清室上層,對於故宮內的文物到底是怎麼個具體情況,也是稀裡糊塗,進行嚴格監管與清查更是無從談起。大部分珍貴的文物,無人管理,使得宮內大小人員無不利用職務便利,上下其手,裡外勾結,引發了嚴重的盜賣現象。
抗戰時期的故宮文物南遷在十幾年的時間裡行程上萬裡,於戰火紛飛中穿越大半個中國,堪稱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蹟。但在那個真正紛飛的年代,儘管老一輩故宮南遷守護人極其努力,儘管他們說沒有丟失,但十年中幾經週轉,後又在極短時間內匆忙逃離去臺灣,運輸人員不願離鄉背井的前提下,不丟失是不合常理的。
這僅僅是清晚期溥儀之後故宮流失文物的一小部分,其他因缺乏全面的歷史記載而無法統計,可以說,故宮明清時期流失的文物難於估計,所以民間存在宮廷文物也就不稀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