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巧雲終於下戶了。
早就知道她會下戶,就是不知道何時、何種方式離開?
和風細雨式:因為你不會開車,不符合我們的要求,所以你下戶吧!
還是犯了個什麼錯?撞到僱主手裡,像秋霞、春蘭那樣被勒令立即下戶。
看秋霞和春蘭下戶,有“啪啪”打臉的爽感。
因為她們那樣的,就應該如此對待。
她們是活該。
如今再看巧雲下戶,什麼感覺也沒有了。
或許看多了,麻木了吧!
又或許是因為早有預知。
雖然巧雲下戶也是活該,但還是想說些什麼。
如果李太多關注一下家裡人和事,那麼早就會發現巧雲不合適。
如果李太是個稱職的家庭主婦,那麼早些換了巧雲,就不會有差點丟孩子的事發生。
如果李太早些辭退巧雲,那麼她走得也會體面些。
最重要的是她能知道自己的不足之處,比如不會停車,比如人懶不會見眼生情,比如不能帶著情緒工作。
總之,現在巧雲下戶了,她以為只是因為差點丟掉孩子的事,壓根不知還有其他。
所以,到了下一戶人家,她還會照舊。
麗芳肯定不會告訴她,僱主早就有讓她下戶的打算和準備的。
先不說巧雲很介意別人指出她的缺點,不是一個從善如流的人,單憑以前玉蘭走時,麗芳直言相告後的尷尬,她也不會在同一個問題上犯兩次錯的。
事實也是如此。
你好心,你心直口快,別人未必領你的情。
比如我吧!
之前不喜歡一個人的文,便默默的取關了。
後來又不喜歡一個人的文,便說出了原因,卻引來許多人的指責和譏諷,說我貶低人家,說我有本事也寫個,看看看得人有人家的多嗎?
所謂愛之深責之切。
第一個,我不說,因為我認為說出來她也改變不了,那是根本性的問題,是天生的,是從孃胎裡帶出來的,屬於先天不足。
第二個,是因我實在惋惜對方的好文筆,才直言感嘆的。
而我也相信對方能克服那個缺點,所以說出來了。
但是,沒人能理解。
再者,我壓根就沒有貶低對方,只是說出她文中存在缺點而已。
也不知道那幾個人是怎麼看出我貶低她的?
好了,還是說回巧雲吧!
巧雲這個人,真應了那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到死都要拉個墊背的。
麗芳送她出去,她居然還說“李太每次出門,從來都不看著點孩子,這樣真的對嗎”?
那麼要你是幹嘛得呢?
她這樣的應該活得很自信吧!
因為出了問題,從不在自身找原因,而是在別人身上找。
甚至,沒理都能狡辯出三分來。
其實,我們身邊這樣的人還是大有人在的。
我常在想,這樣的人會改嗎?
或許,處處碰壁 、處處被人否決時,她才會意識自身的問題,才會去慢慢改變吧!
不撞南牆不回頭。
不被荊棘扎得遍體鱗傷不悔改!
唉!
同為打工人,還是衷心希望巧雲未來的路越走越寬,而不是越走越窄吧!
本定在今日更新的職場八卦系列,放在明日了。希望友友們支援、關注、點贊、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