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日本自1931年侵華以來,在中國境內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日本軍人受武士道精神洗腦,動輒刨腹自殺,誓死效忠天皇,這也是我軍抓獲日軍俘虜少的主要原因。
然而,日軍獨立混成十一旅團駐守江陰縣的守備隊隊長河村、小隊長石井,以及該縣聯絡官稻本、內江,合作社經理成田等人的所作所為,與人們習慣認識的日本鬼子大相徑庭。
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相互勾結,結黨營私,為錢不擇手段。他們假借掃蕩抗日武裝,搶掠百姓,敲詐勒索,對自己人也毫不手軟,甚至販賣軍用物資給新四軍,讓人大跌眼鏡。
下面是筆者從日軍檔案中整理的文章,以饗讀者。
01
1937年12月2日,中國守軍在江陰頑強抵抗日軍多日,終因彈盡糧絕,奉命撤出縣城,日軍佔領了江陰。
江陰縣位於江蘇南部,北濱長江,南近太湖,歷來是兵家必爭之地。
日軍佔領後,對江陰實行長達8年的白色恐怖統治,他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欠下無數中國人民的血債。
日軍佔領江陰後,軍事上由獨立混成十一旅團第48獨立大隊駐守江陰。日軍在縣城駐守一箇中隊,即江陰縣守備隊,其他據點駐有兩個步兵中隊,一個炮兵中隊。
政治上推行維持會制度,汪偽政府成立後成立偽各級政府。日軍派駐兩名特務擔任聯絡官,監督偽政府,實際是江陰縣政府的負責人。
他們蒐集情報,抓捕抗日人士,催糧催款,積極配合日軍殘酷統治中國人民。
經濟上成立由日本退伍軍人負責的合作社,瘋狂掠奪中國人的資源,以戰養戰。
02
1941年3月,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日軍江陰守備隊江村中尉辦公室,江村斜靠在椅子上昏昏欲睡。
突然,小隊長石井匆匆報告,抓住三名可疑人員,其中一名是帝國退役軍人,自稱是蘇州稅務官。
江村滿臉疑問,蘇州稅務官到江陰乾什麼?帶著疑問,江村親自審問這個稅務官。
經過審問,這個自稱宮本幸夫的日本人確實是蘇州稅務官,他帶領下屬到江陰收取一股鹽稅,該事主居住在江陰,在蘇州和江陰之間販賣食鹽。
江村一聽大怒,你在江陰收取蘇州的鹽稅,這不是越權收稅嗎?敢在老子地盤搶錢,膽子太大。
他命令石井,讓宮本幸夫交300元罰款走人,下不為例,否則後果自負。
宮本幸夫哭笑不得,知道這是江村敲竹槓,但他沒有辦法,只好交了300元罰款,帶著部下灰溜溜逃回蘇州。
宮本幸夫回到蘇州,馬上把江村敲竹槓的事寫成材料,向獨立混成十一旅團軍法會議(相當於軍事法庭)進行了投訴。
03
軍法會議收到投訴後,派出三名檢察官到江陰調查此事。
經過一月明察暗訪,三名日本檢察官向軍法會議提交了一份調查報告。該文大意如下:
江村中尉是九州人,參軍前系東京帝國人絲綢公司高階職員,收入優厚。
該人素有經商頭腦,貪財享樂,意志不堅。在他任江陰守備隊隊長期間,拉攏腐蝕一小隊隊長石井、蘇州特務機關駐江陰縣政府負責人稻田、內江,日本經濟合作社負責人成田,江陰縣警察局局長中國人李子民等十八人。
他們坑壑一氣,狼狽為奸。採用謊報軍情,搶掠物資,私下販賣,與新四軍私下勾結,販賣軍用物資,私放新四軍俘虜,給帝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江村中尉是這起通共貪腐案主犯,希望軍法會議逮捕上述嫌犯,以正軍紀。
他們所犯主要罪證有:
一:江村謊報軍情,率石井到後塍鎮清剿新四軍,佔領新四軍兵工廠(值得懷疑,以待調查),繳獲肥皂40箱、蠟燭44箱、煤油220罐、腳踏車10輛。
江村把上述戰利品違規交給合作社負責人成田出售,共得髒款2500元(日軍中將月收入約500元)。
二:江村假借周莊掃蕩之名,率石井佔領周莊。搶掠、低價收購大量大米、豆餅,交由成田出售,獲利數千元。
三:江村負責搶掠物資,稻本、內江、李子民等通風報信,協助江村、石井奪取物資,交由合作社成田向市場出售,然後按比例分髒,僅本月獲利二萬餘元。
四:無故敲詐勒索帝國工作人員。勒索蘇州稅務官宮本幸夫300元。
五:涉嫌私通共產黨新四軍。江村曾收取新四軍六師現金若干(數目不詳),下令釋放了兩名新四軍俘虜,並多次與新四軍第六師交易軍用物資,數量巨大。
結局
日軍獨立混成十一旅旅團長(日軍軍事負責人兼任軍法會議頭目)看到報告,大吃一驚,急忙下令逮捕相關疑犯,嚴加審問,結案上報軍部。
日軍憲兵隨後逮捕了稻田、內江、石井、成田、李子民等十七人,唯獨江村中尉逃之夭夭,無影無蹤(一說投降新四軍,一說逃往香港)。
此案上報日軍軍部,時任陸相東條英機看後大怒,下令嚴懲相關罪犯,並把此案列為日軍反腐教材。
該案由軍法會議快速審判,案犯17人全部被槍決,僅主犯江村逃脫。
此案進一步說明,日軍受武士道精神影響,貌似忠勇,實際上並不是鐵板一塊,也有貪生怕死,貪財享樂之輩。
備註:電視劇《地下交通站》中,日軍炮兵中隊長與新四軍交易軍火、經商謀利的劇情源於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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