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布北京市貫徹《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到,對小微型客車租賃實行數量調控,根據《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有關要求,本市按照統一規劃、數量調控的原則,依據交通發展規劃、汽車租賃行業發展目標、車輛租賃率、運營收益等合理確定租賃車輛規模,對備案車輛統一發放租賃車輛備案電子證,促進市場供需關係基本保持平衡。督促備案企業名下“非營運”車輛轉為租賃車輛,促進行業規範化發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小微型客車租賃市場。
意見還指出,鼓勵使用新能源車輛,加大新能源車型推廣力度,鼓勵汽車租賃企業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租賃運營,提高新能源車輛比例。
據瞭解,該《管理辦法》自2021年10月11日起正式實施。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