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一問三不知 原來是個替考的
“根據考場規定,要對考生的三證(准考證、身份證、疫情承諾書)檢查核對,檢查到郝某的時候,我發現他的樣貌、年紀和准考證上的照片有較大差異,就報給了巡考,巡考上報區考試中心。考試結束後,我們把郝某帶到備考室,問了畢業學校、報考的專業、錄取通知書的郵寄地址等問題,他一問三不知,於是我們向區考試中心彙報情況後報了警。”監考老師說道。9月3日,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以涉嫌代替考試罪對犯罪嫌疑人伍某、郝某、戴某三人提起公訴。
經查,真正的考生是戴某。戴某在某培訓機構報名參加成人高考及後續教育培訓,培訓機構通知他要參加2020年10月的成人高考,但因其經常出差外地,可能無法趕回參加,培訓機構的招生負責人伍某答應找人替他參加此次考試。
10月19日,伍某想到因培訓考試結緣的朋友王某(另案處理),便打電話給王某,說有一名考生因在外地出差趕不回來參加24日、25日的成人高考,能不能幫忙在他們公司找個小夥子替考?王某找到下屬郝某,郝某覺得替考不算事兒,且每天還有500元的好處費,便答應了下來。當天下午,1000元替考費進入郝某的微信賬戶。替考的事就這樣定了下來。
伍某幫戴某在網上辦理了成人高考報名手續,將戴某的准考證、身份證給了郝某,並交代了替考事宜。24日,郝某拿著戴某的身份證、准考證等證件,代替戴某參加了當天的成人高考,結果被當場發現。(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