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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假真的要來了!
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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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地方探索父母育兒假試點
9月27日國新辦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餘豔紅介紹,將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切實降低家庭生育教育養育的負擔,充分釋放年輕人的生育意願。
未來,將完善支援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律法規政策:
一是加強生育保障。如——
■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
■落實產假制度和生育津貼
■探索實施父母育兒假
■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等等
二是加強養育保障。如——
■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
■加強住房等支援政策
■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
■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託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等
三是加強教育保障,不斷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
目前,我國一些省份開展有益的嘗試,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中明確規定,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週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開展了父母育兒假的探索。未來,將鼓勵地方探索父母育兒假的試點。
同時,將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推動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托育服務機構和社群托育服務設施,支援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援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群提供普惠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制定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
據報道,9月29日上午舉行的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決定明確, “子女三週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十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同時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內容還包括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援和指導;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強化建設嬰幼兒活動場所、母嬰設施及配套服務設施;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等方面內容。
安徽:擬增加婚假,每年10天育兒假
9月27日,安徽省司法廳釋出公告,《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意見稿建議: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90天;男方享受30天護理假;在子女六週歲以前,每年給予父母雙方各10天育兒假。
另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訊息,針對網民關於“延長天津婚假產假作為三胎政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議,天津市衛生健康委26日回覆稱,已啟動《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工作,擬適當增加婚假、產假和陪產假。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或可抵稅!
研究推動3歲以下嬰幼兒
照護服務費納入個稅扣除
國務院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要求,完善人口生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
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援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未來,還將鼓勵更多的地方
探索父母育兒假的試點
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也會有支援政策
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都會被減輕
我們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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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勞動報、央視新聞、新華社、極目新聞、紅星新聞、澎湃新聞、中國青年報
值班編輯:梁遠帆
責任編輯:蔣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