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規矩來自於父母的觀念,和觀念一樣,規矩也是經過日積月累形成的,既是觀念的具體表現,也是實際制約孩子的條框。簡單地說,就是“要做”與“不要做”。
例如,一個家庭篤信有信仰的人必須和同樣信仰的人結婚,這種觀念會產生以下規矩:
·不要和不同信仰的人約會。
·只能和教會里的男孩子約會。
·如果你的朋友和不同信仰的人談戀愛,你一定要反對。
與觀念一樣,規矩也分說出口的和未說出口的兩種。經常說的規矩可能很隨意,但會更清楚一些,例如“每個聖誕節都要在家過”“不許和家長頂嘴”。因為說出口的規矩具體明確,成人後的我們會審視、質疑,甚至推翻它們。但是未說出口的規矩就如同牽動木偶的看不到的線,父母透過它們在幕後操控著孩子。我們經常都意識不到這些規矩的存在,比如:
·不許比你爸爸更成功。
·不許比你媽媽更快樂
·不許過你自己的生活。
·必須永遠需要我。
·不許拋棄我。
李是一名網球教練,她母親為她做這做那,沒完沒了—就生活在十分消極的隱性規矩之中。當李的母親打著幫忙的旗號出現在李的身邊時,就是在一遍遍地強化這個規矩。當她開車送李去舊金山、打掃李的公寓、為李準備晚飯時,她自己心裡的觀念是:“只要我女兒不能照顧自己,她就得需要我。”這個觀念轉化成規矩就是—不要自力更生。當然,李的母親從沒有把這條規矩說出口,如果問她,她也會矢口否認自己內心希望女兒永遠不能自立。但是她用行為明確地告訴了李怎樣才能讓母親高興永遠依賴母親。
未說出口的規矩牢固控制著我們的生活,想要去改變,我們首先要理解它們。
(蘇珊·福沃德《原生家庭》讀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