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宋豆豆 報道日前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布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監督檢查結果,包括南京金龍客車製造有限公司、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等在內共7家企業的8個車型因“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被點名。
其中新能源乘用車方面,有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涉及30分鐘最高車速、前排座椅安全帶等專案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分別是南京金龍客車製造有限公司的NJL6420EV3純電動多用途乘用車,其30分鐘最高車速不符合“不低於100km/h”的要求。另一家是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的DFM7000G1F9BEV純電動轎車,前排座椅安全帶生產企業名稱與備案引數不一致。
新能源客車方面,有4家企業的4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涉及說明書、整備質量、座椅面料燃燒速度、整車銘牌等專案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分別是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GTQ6119BEVH21純電動客車,未配備說明書且整備質量超出誤差範圍;成都廣通汽車有限公司CAT6858CRBEV純電動城市客車,未配備說明書,且座椅面料燃燒速度不符合要求;南京金龍客車製造有限公司的NJL6809EV15純電動城市客車,實際座位數與整車銘牌上標註的座位數不一致;此外丹東黃海汽車的DD6109EV13純電動城市客車,因駕駛室內未設定防止陽光直射而使駕駛人產生炫目的裝置,被點名。
新能源專用車方面,有2家企業的2個車型產品不符合相應要求,涉及駕駛室兩側噴塗的字樣高度、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整備質量等專案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分別是山東藍諾汽車有限公司的SC6105ABEV純電動城市客車,駕駛室兩側噴塗字樣高度不符合要求,以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不符合“不低於125Wh/kg”的要求;此外江蘇奧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CSR6110GSEV3純電動城市客車,存在整備質量超出誤差範圍,以及電動汽車車載充電機型號與備案引數不一致等問題。
工信部要求,對上述檢查中發現不符合生產一致性要求的車型,工業和資訊化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辦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以及《公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資訊化部門要督促企業儘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並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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