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鄧宇晨
“實在是沒有能力再繼續經營下去。”9月23日,“昂立英語”微信公眾號釋出《致家長、員工、投資人的一封信——公司破產致歉信》(下稱《破產致歉信》),落款人周國強自稱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昂立教育南京校區培訓學校負責人。周國強稱,昂立教育南京校區培訓學校2014年開業至今,500萬元的融資金額已全部虧空殆盡,個人也已舉債825萬元。
因機構名稱與知名培訓品牌昂立教育(600661.SH)相近,《破產致歉信》引發眾多家長和業內人士對昂立教育是否也會破產跑路的關注和擔憂。9月24日,昂立教育釋出澄清公告,強調與“昂立英語”無任何股權關係,並稱目前昂立教育經營情況正常。
在昂立教育緊急闢謠的背後,是目前全國大量K12培訓機構倒閉破產的現狀。即便是知名培訓機構,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
天眼查資料顯示,據不完全統計,今年7月以來,我國已有超1250家教培相關機構被法院強制執行,其中包括華爾街英語、啟文教育、於歡英語等知名機構。
大量培訓機構出清市場,多地教育部門陸續出臺配套政策,“雙減”整頓工作進入下半場。
9月23日,上海市教委召開新聞釋出會,上海市教委負責人表示,上海將建設“上海市培訓協會跨界公益互助平臺”。當有培訓機構非正常停業時,利益受損的消費者可在該平臺申請獲得其他機構提供的公益互助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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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稱與昂立教育相近,昂立英語的《破產致歉信》一經發出便迅速成為熱點。目前,昂立英語釋出的《破產致歉信》閱讀量已突破10萬。
周國強在《破產致歉信》中稱,針對所有家長的欠款,現狀是退款已經退不出來了,(欠款)已進行登記,其會用餘生工作賺錢來還。對於拖欠的老師工資,他會在未來的一兩年內,努力賺錢還清。而投資人的投資,他會用餘生工作賺錢來還,“這一生,我不會有晚年,我願意搬磚到死”。
天眼查顯示,昂立英語公司主體為南京昂立啟航課外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實控人為周金法,間接持股比例達98%,周國強在公司中沒有持股。2020年,南京昂立啟航課外教育培訓中心有限公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僅有7人。
對於上述《破產致歉信》,昂立教育在9月24日釋出的澄清公告中稱,該昂立英語微信公眾號非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且未獲得公司的授權;公司旗下品牌昂立外語的官方公眾號為昂立外語,賬號主體為上海昂立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昂立教育公告稱,公司經營情況正常,相關課程均按照國家和地方要求有序進行,對於冒用其公司名義,故意註冊與其公司相近似的昂立英語公眾號,混淆視聽的行為,公司表示強烈譴責,並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財報資料顯示,2021年上半年,昂立教育實現營收9.02億元,同比增長14.80%,歸母淨利潤1.69億元,同比增長310.91%。其中,教育培訓業務營收為8.50億元,佔公司營收比例94.25%,涉及學科類培訓的業務收入約佔公司營收的80.68%。
昂立教育同時表示,將落實“雙減”政策,及時調整公司戰略舉措。大力發展少兒領域素質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合作和職業教育。
中小培訓機構陷退費糾紛
今年7月“雙減”政策落地,學科類培訓機構面臨轉型升級的生死考驗。資金充裕、實力強勁的培訓機構紛紛宣佈佈局素質教育、職業教育等新興賽道。不少中小機構則宣佈停課,甚至“跑路”,家長退費無門。
8月31日,老牌培訓機構巨人教育釋出《致巨人學員的一封信》,稱由於經營困難,秋季將無法繼續向學員提供教學,由於多種原因,巨人教育可能無法滿足家長的退費要求。
巨人教育創建於1994年。2013年,巨人教育含加盟在內的學校數量已接近400家,僅直營門店營收就超過10億元。
據時代週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從9月至今,全國已有10餘家培訓機構陷入退費糾紛。許多家長反饋,機構往往在8月底還在以折扣價吸引家長續費,而後突然停業閉店,只留下聯絡方式處理退費事宜。
天眼查資料顯示,今年以來,教培相關企業登出或吊銷的數量超14萬家,較2020年同期相比,增長約34.59%。
9月23日,成都一名學科培訓領域的投資人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目前學科培訓機構通行的是預付費模式,即家長先繳納較長期限的學費,機構用“消課”的方式為學生進行服務。“這種模式的弊端在於,一旦面臨著環境因素的變化,機構的現金流會極不穩定,從而陷入被動局面。”該投資人表示。
“雙減”政策的出臺加劇了這一情況的出現。原本不少機構由於疫情原因被迫轉入線上甚至暫時歇業,指望2021年暑假實現“翻身”,甚至擴大規模。但“雙減”政策出臺後,大量家長髮起退費,導致現金流枯竭,機構被迫倒閉停業。
“如果家長們能夠給機構一些信心,在合規的前提下,雙方共同探索出如何繼續消課的辦法,說不定有些機構能活下去。”該投資人表示。
多地探索解決“退費難”
針對培訓機構退費難、暴雷跑路等情況,多地已開始嘗試探索“先培訓後收費”“設立資金監管賬戶”等多種“拆雷”方式。
9月17日,廣州市教育局釋出《廣州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要求培訓機構應當在其所在區範圍內自主選擇具備監管能力的銀行,開設唯一的預收費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由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銀行作為存管銀行存管預收費資金。《辦法》指出,培訓機構按要求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根據《徵求意見稿》,培訓機構應按學期或課時收取培訓費,最長不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若培訓機構採取“第三方託管”方式進行預收費資金監管,存管銀行應當按照“一課次一消”原則,在每次授課完成後撥付相應數額的預收費資金。
9月23日,北京市教委在釋出會上表示,鼓勵各家機構實施先培訓後付費的收費模式。據北京市教委披露,當前北京全市恢復線下培訓的機構預收費已經全部納入資金監管,資金監管總額達到9.68億元。
9月24日,廣東金宏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善啟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面對“跑路”的培訓機構,家長首先要保留繳費的單據、支付憑證,如果培訓機構已經申請破產清算,家長可以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
實際情況中,有不少培訓機構在“跑路”時已負債累累,不僅拖欠學費,還有員工薪資及公司相關欠款。對此,趙善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將按照員工薪資、員工補償金,社保費用及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的順序進行清償。
“學費屬於普通破產債權,清償順序按以上《破產法》規定的普通破產債權處理。”趙善啟對時代週報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