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巖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我國已經向世界宣佈,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雙碳”目標的提出充分體現了中國作為國際大國的責任與擔當,也在倒逼我國經濟向高質量發展方向加速轉型。
實現“雙碳”目標必須以技術創新為先導,圍繞著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進行開源和節流。我國一次能源中煤炭佔比最大,煤炭發電轉化為二次能源過程中不僅碳排放巨大,也是大氣最重要的汙染之一。近年來,以太陽能、風能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供給中佔比逐漸增大,能源結構改變對於我國碳排放強度下降貢獻極為顯著。下一步,必須持續提升非化石能源的比例。隨著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的技術成熟、產業規模的擴大,清潔能源發電的成本逐漸降低,碳減排的社會成本將進一步降低。
僅依賴清潔能源轉型是不夠的,還須提升整個生產和消費系統的能源效率。也就是說,用最少的能源最大限度滿足社會經濟的需求。這需要依靠技術創新,低碳相關技術的研發和市場化應用正是提升整體能源效率的一個關鍵。此外,合同能源管理、環保管家等諸多特色低碳服務,有助於減少能源浪費、減少無效碳排放,助力實現經濟更高質量發展。
要認識到,碳排放的總量控制最終會落實到每一個生產與消費的經濟活動微觀主體。實現微觀主體的減量排放目標,離不開一系列政策,包括儘快確定最大的碳排放增長時間表、發放碳排放許可證、制定碳核查標準等多種約束性機制。短期來看,經濟活動或許會面臨成本上升問題,只有透過技術進步和強化能源管理才能使邊際單位減排成本增加的趨勢得以緩和。
我國是生產製造大國,工業規模大、碳排放強度高,首先會受到有關影響。不過,從有關經驗看,我國2019年碳排放強度較2005年下降了48.1%,提前達到我國2009年提出的碳排放強度較2005年下降40%至45%的國際承諾,這為我們提供了有益經驗。企業須改變已有先生產後治理的末端治理方式,將汙染預防、碳減排和能效提升貫穿生產過程之中,以清潔生產和汙染預防降低碳達峰的環境成本和風險,降低企業的合規成本、提升市場競爭力。
提高企業參與“雙碳”目標的積極性,不僅需要強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更需要發揮好經濟手段和市場機制的作用。經濟手段運用方式多種多樣:當企業碳減排的數量超過政府發放碳排放指標時,碳交易促進企業透過二級市場買賣,減碳的環境效益可以轉化為企業的經濟效益,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另外,補貼、稅收優惠等手段均可彌補企業碳減排的環境成本,提升企業持續碳減排的積極性。
還應看到,消費領域的碳減排意義重大,綠色消費是消費模式的變革,也倒逼生產領域進行減排。在衣食住行中,建築、出行碳排放強度佔比大,應加速電動車替代減少汽油車的碳排放,應推廣普及新能源汽車減少消費出行的能源碳排放。我國目前的建築能耗還缺乏配套的強制性能耗標準,下一步有關部門應引導建築設計者和開發者充分考慮建築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的能耗和碳排放。
消費領域的碳排放減少涉及消費領域的方方面面。除了做到綠色購買,還應做到綠色使用方式,如及時關閉電腦、自備購物袋、多種一棵樹、注意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塑膠袋的使用,等等。此外,產品的廢棄方式直接決定處理方式,生活垃圾有效分類,不僅可以提高資源化水平,也會大大減少焚燒垃圾的量,從而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總之,碳達峰、碳中和涉及每一位生產者和消費者切身利益,在此過程中,生產者和消費者都需要積極適應、作出貢獻。(李 巖)
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