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一大波涉及到大家生活方面的租房、買車、居民用水等新規將開始施行。同時,關於兵役、航運及醫療器械等方面新規及一大批新標準也將開始施行。
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從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並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徵率預繳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最佳化服役待遇保障制度 研究生入伍年齡可放寬至26歲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0月1日起施行,規定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醫療、金融、交通、參觀遊覽、法律服務、文化體育設施服務、郵政服務等方面享受優待政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24週歲,研究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26週歲。
汽車資料管理規定及插混車型最低里程調整至43公里
涉及汽車方面,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釋出《汽車資料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倡導,汽車資料處理者在開展汽車資料處理活動中堅持“車內處理”、“預設不收集”、“精度範圍適用”、“脫敏處理”等原則,減少對汽車資料的無序收集和違規濫用。
同時,在插電式混動車型的純電續航里程方面,也有相應的法規調整。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釋出《關於調整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10月1日起,免徵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如下調整: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調整為不低於43公里。
涉及民生方面,城鎮供水價格分類有所調整,新修訂的《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施將城鎮供水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三類,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制度,非居民用水及特種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農村生活垃圾嚴禁露天堆放和焚燒,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批准《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標準》為國家標準,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標準》指出,農村生活垃圾嚴禁露天堆放、露天焚燒,嚴禁向河、湖、 池塘等水域傾倒垃圾,不應將未經分類的農村生活垃圾作為建築回填土用於道路路基和房屋基礎建設。
關於醫療器械方面,新版《醫療器械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等兩項管理辦法施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1年第11次局務會議審議透過《醫療器械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重點內容包括: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境外上市證明檔案、檢驗報告等註冊備案資料要求,對於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醫療器械,不再需要提交境外上市證明檔案,鼓勵創新產品儘快在我國上市。最佳化科學高效的審評審批程式。
關於船舶及航運方面,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稽核實行“全國通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釋出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稽核實行“全國通辦”,船舶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在全國任意靠泊地到港接受稽核。
經交通運輸部批准,中國海事局釋出《航區劃分規則(2021)》,規定了海上水域、內河水域和青海湖水域的的航區劃分標準和程式,公佈了已劃分水域的航區等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除了以上新規,還有一大批國家標準10月1日起開始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一批國家標準公告,包括《建築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高速磁浮交通設計標準》、《鋼框架內填牆板結構技術標準》、《早期推定混凝土強度試驗方法標準》、《裝配式內裝修技術標準》、《歷史建築數字化技術標準》、《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技術標準》、《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防滲系統工程技術標準》、《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標準》、《室外排水設計標準》、《建築金屬板圍護系統檢測鑑定及加固技術標準》、《泡沫滅火系統技術標準》、《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標準》、《城市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系統規劃標準》、《煤化工工程設計防火標準》、《城市客運交通樞紐設計標準》,以上國家標準均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