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26日,在南京雨花臺的一座小山坡上,南京大暑殺主犯谷壽夫被兩個法警押著送上了刑場。
只見犯人被押著跪在了水泥地上,面朝南京的中華門。杜慕陵抬起手腕,看看手錶,指標指向十二點四十五分。他掃了犯人一眼,然後奮力揮手,做了一個“斬殺”的手勢。
憲兵隨即對準犯人後腦勺,“砰”地一聲開了一槍,頓時,子彈從後腦勺斜進,從犯人嘴中飛出,並附帶了兩顆門牙。
同年12月,曾經舉行過“百人斬”殺人比賽的兩名劊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也在南京雨花臺刑場被槍決。行刑之時,谷壽夫雙腳顫抖,百人斬劊子手很平靜。
這三個屠殺中國人民的“殺人惡魔”,終究難逃正義的裁決與懲罰!
谷壽夫
一、殺人獸行慘無人道,南京犯下滔天罪行
一九三七年,日本侵略軍第六師團從中華門進入南京市區。驚恐逃難的南京市市民擁擠在主要街道上。第六師團的日本官兵遇見手無寸鐵的逃難百姓,就一邊用機槍瘋狂掃射,一邊投擲大量的手榴彈。
而第六師團的官兵卻應聲大笑,頗為得意。四天後,司令官松井石根和參謀長冢田攻對第六師團官兵大加獎勵。
而率領第六師團實施南京大屠殺的,正是日本官兵谷壽夫,這個帶著血腥與野蠻的名字,深深刻入了南京受難者的骨髓裡。
谷壽夫,一八八二年出生於日本福岡縣。他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十五期步兵科,曾經參加過日俄戰爭。
一九一二年,三十歲的谷壽夫再次前往日本陸軍大學第二十四期進修,並獲得該期畢業生第二名的成績,獲得了日本天皇所賜的軍刀。因此,晉升為步兵大尉,並作為軍事研究生赴英國留學三年。
一九一九年四月,谷壽夫在陸軍大學擔任教官時,軍事思想異常殘酷、冷漠,他曾經公開鼓吹利用戰爭的燒、殺、搶、掠鼓舞官兵士氣。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變”之後,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谷壽夫擔任日本第六師團長,率領日本官兵加入了進攻華北的戰鬥。十月,調入華中戰場;十二月,入侵南京,犯下滔天罪行。
十二月13日開始,谷壽夫率領他的“禽獸”日本軍,大肆在南京城內犯下滔天罪行。
據統計,從十二月13日到十二月22日,短短的十天之內,被谷壽夫及其第六師團官兵直接殺害的中國平民和戰俘,至少有五萬多人。
當時,南京城內已經一片慌亂,逃難的市民到處都是,街道上到處蜂擁著無處逃難的老人、男人、婦女和孩子。面對洶湧的人流,谷壽夫指使和慫恿部下用機槍掃射人流。
短短几天,日本軍抓獲的戰俘和逃難百姓,總共五萬四千七百一十八人。他們被囚禁在幕府山下面,斷水斷食,期間凍死餓死的不計其數。
其中,有少數人被拉出來充當勞力或役夫,等工作完成之後,立即被殺。有市民看見發生火災前往救火,也被殺。有市民躲避在防空洞中,日本軍索要柴米而無法交納,亦被殺。
谷壽夫的累累罪行,罄竹難書。
跟隨第六師團的攝影記者河野公輝曾經看到了該團司令部下達的命令,“不容許共產主義暴虐,為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動,農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婦女兒童皆應殺載之。”
谷壽夫的身邊有兩個士兵,一個是向井敏明,一個是野田毅,都在日本軍第十六師團供職。向井敏明,二十六歲,日本山口縣人,擔任炮兵小隊長。野田毅(又叫野田巖),二十五歲,日本鹿兒島人,擔任大隊副官。
這兩名士兵接到命令之後,突發奇想,以“殺人”打賭,賭注竟然只是一瓶白蘭地。這兩名“百人斬劊子手”從南京下關一直殺到夫子廟。其中,向井敏明一共殺了106名中國百姓,野田毅一共殺了105名中國百姓。據說,野田毅沒能勝出是因為用於砍殺的軍刀刀刃捲了。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沾滿鮮血的《東京日日新聞》還將“百人斬”比賽的惡魔刊登出來,留下一張著名的合影照,並以“百人斬超紀錄”的標題大肆宣揚。
二、審判公庭無理狡辯,強詞奪理心存僥倖
一九四六年八月1日,上海某機場內,警哨林立,戒備森嚴。下午六點多,一架美國軍用飛機在機場上空盤旋一週之後,緩緩降落下來。
很快,飛機的艙門被打開了。在幾名全副武裝的中國憲兵的押送下,有一名神情沮喪的日本人慢慢地走下搭梯。隨即,在地面軍人的指引下,中國憲兵押著這位日本人鑽進早已等候多時的軍用吉普車,迅速駛離機場。
這名被押的日本犯人就是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其滔天罪行難逃正義的裁決與懲罰。
十年之後,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終於被押往南京伏法!
一九四七年二月6日至8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南京勵志社禮堂對谷壽夫進行了三天的公開審判。
禮堂大廳的上方,懸掛著“公審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十二個大字。門廳兩側的柱子上則貼著岳飛《滿江紅》的著名詞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知道,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老奸巨猾的谷壽夫是不會輕易伏法的。因此,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此事非常重視,足足提前了三個月來準備這場審判。
為了蒐集更多谷壽夫在南京犯下罪行的證據。十月28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南京的大街小巷,張貼布告,尤其是在中華門一帶附近,號召受害者及其遺屬,控訴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的罪行。
南京沸騰了!
數以萬計的受害者,自發行動起來,寫了無數揭發、控訴谷壽夫滔天罪行的信件。一封封信件,透過各種渠道,如雪花一般紛紛送達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
一九四七年二月16日下午,還不到一點半,審判大廳內早已經擠滿一千五百多人,門外還有數以千計的市民。為了讓不能親睹審判的市民瞭解情況,審判現場內還安裝了好幾個擴音喇叭,現場直播審訊谷壽夫的情況。
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申請威嚴地說,“帶被告谷壽夫!”
隨即,公訴人陳光虞代表我方政府宣讀了浸透南京人民血和淚的起訴書:“被告谷壽夫,66歲,日本東京都中野區人,陸軍中將,先後任日本第六師團長和第五十九軍司令官……”
然而,審訊中,谷壽夫故作鎮靜,厚無顏恥地狡辯,“當日軍攻克上海,南京處於戰爭狀態之時,你們中國政府為什麼不早做撤退準備,在雙方交戰炮火紛飛的情況下,有些非戰鬥人員不幸為流彈所中,這也是戰爭中不可避免的現象……”
面對狡辯,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和受害者家屬繼續出來作證。
許傳音作證說:
“日軍入城後,秩序極亂,到處殺人、放火、搶劫。當時城內外到處有屍體,大部分是老百姓,有跪、有俯、有仰,慘不忍睹。日軍提出要我會負責掩埋,並給予安全保障,發通行證。我們出於人道立場,於十二月15日開始工作,共埋屍體43123具。”
貝德士作證說:
一九三七年12月13日日本軍隊進入南京之後,在廣大範圍內放火、搶劫,殺死、刺死與強姦平民,並槍殺被他們認為曾當過兵的非武裝平民,持續了三到七個星期。
在前三個星期內,尤其是前七至十天內,無辜被殺的不計其數。
本人曾親眼看見日軍槍斃中國平民,滿城各街,到處都是屍體。
證人姚加隆就其妻子及子女三人被日軍殺害作了陳述。陳二姑娘則向法庭哭訴自己被兩個日軍強暴的事實。
證人證言,字字血淚,激起旁聽者的共憤,人們哭叫著:槍斃谷壽夫!
然而,谷壽夫仍然蠻橫無理,他推卸罪責狡辯道,“軍人以服從為天職,我是奉命來華作戰、執行任務的,戰爭責任不在我谷壽夫身上。”
谷壽夫承認自己參加了侵略中華的南京戰役,但是拒絕承認在中華門一帶屠殺平民百姓。他不僅百般抵賴、推卸責任,還聲稱,“沒有確證,我不能承認!”
死到臨頭,谷壽夫還強詞奪理,心存僥倖!
石美瑜知道,老奸巨猾的谷壽夫是不見棺材不落淚,於是她大聲傳令,“將被害者的頭顱骨抬上來!”幾位中國憲兵,抬著一袋又一袋的人頭骨走進法庭,這是從中華門外挖出的逃難百姓的頭骨。頭骨一一被倒在長桌上,攤在了谷壽夫面前。
法醫潘英宣讀了這些頭骨的檢驗鑑定書,頭上有刀痕、彈孔,大多數是婦孺老人。
面對滿桌的頭骨,谷壽夫神色變了,他面如死灰,慌張得不能自持!
一九四七年三月10日,南京戰犯審判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了嚴正宣判:“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強姦、搶劫、破壞財產,處死刑!”
三、萬人觀看槍決現場,惡魔倒地掌聲慟地
死期將至,噩夢纏身,被關押在監獄的谷壽夫每天從噩夢中驚醒。
一天,谷壽夫又被噩夢驚醒之後,要求面見監獄負責人文瑞華。見到文瑞華之後,谷壽夫鞠躬哀求到,“懇請文所長給解除片刻手鑄,我想寫首詩留給我的妻子清子女士。”
請求獲得允許之後,谷壽夫用一塊硬紙板墊在膝蓋上,寫下了《贈清子》的四句詩,“櫻花開時我喪命,痛留妻室哭夫君。願獻此身化瘀積,中國不再恨日本。”
最後,谷壽夫還請求縫製一個小布袋,裡面裝上他的頭髮和指甲,寄給留在家裡的妻子作為訣別之物。
谷壽夫似乎在死前“良心”大發現,他想用自己的死,來消除中國人民對日本的仇恨。當然,這種所謂的“自責”,難以彌補他對南京犯下的滔天大罪。
正如石美瑜在宣判時所說,“谷壽夫!你們的行為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憤恨,整個地球你都無藏身之地了,就是殺了你124個谷壽夫,都不能抵償我30萬同胞的萬分之一!”
一九四七年四月26日,南京正值冬季,外面春雨連綿,颳風下雨,很多人還穿著棉衣。然而這天,古城金陵卻是萬人空巷,從中山路到雨花臺的路邊人山人海,受盡日軍凌辱的五六萬南京民眾扶老攜幼,爭看“殺人惡魔”的下場。
上午,監刑檢察官杜慕陵拿來執行死刑命令,對谷壽夫說,“請在上面簽名。”谷壽夫微微顫顫地拿起簽字筆,簽名寫得像鬼畫符。
上午11點零五分,抗日老兵唐澤其開著一輛沒有遮棚的大卡車作為谷壽夫的刑車,負責從南京勵志社把谷壽夫押出。刑車前後有50輛武裝軍車、摩托車護衛。
車上有七八個憲兵,從黃埔路出發到中山路右轉,到大行宮左轉到太平路直走,到健康路右轉到中華路,然後左轉經過中華門到雨花臺刑場。這條路,正是十年前谷壽夫任意屠殺軍國軍民的地方。
卡車上的谷壽夫,沒有被捆綁,也沒有被插上牌子,是被兩個憲兵拖著下車的。
雨花臺刑場是一個小山坡,三面都是山。到了雨花臺之後,谷壽夫看見漫山遍野、人頭攢動的歡呼群眾,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懼。
下車後,他神情呆若木雞,雙腿顫抖,全身戰慄。他已經癱軟難行,極其狼狽只好由兩名憲兵挾持緩步前行。
這一天,谷壽夫身穿著一聲灰色的衣服,頭上戴著一頂圓形的禮貌,矮胖的身材活脫脫一個十分猥瑣又極其醜陋的老頭。
監刑檢察官杜慕陵對谷壽夫驗明正身後,命令他面朝中華門,跪在泥濘土地上。
隨後,杜慕陵宣讀了對谷壽夫執行槍決的命令。杜慕陵抬起手腕,看看手錶,指標指向十二點四十五分。他掃了犯人一眼,然後奮力揮手,做了一個“斬殺”的手勢。
隨即,憲兵憲兵隨即拿起駁殼槍,對準犯人谷壽夫的後腦勺,“砰”地一聲開了一槍,頓時,子彈從後腦勺斜進,從犯人嘴中飛出,並崩出了兩顆門牙。
槍聲響起,谷壽夫當場斃命,撲向南京的中華門方向。現場的老百姓一片歡呼,紛紛鼓起了掌聲,聲音震天慟地,同時大叫:“報仇!報仇!”
憲兵執行完槍決之後,原本要走,但是現場的老百姓不答應,要求再打幾槍。老百姓仍然大叫“報仇”,老百姓越叫越多,聲音一浪高過一浪,場面非常壯觀。憲兵只好在谷壽夫的背部又補了2槍,一共打了3槍,老百姓這才滿意。
同年12月,曾經舉行過“百人斬”殺人比賽的兩名劊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也在南京雨花臺刑場被執行槍決。
與谷壽夫的老淚盈眶不同,兩位“百人斬劊子手”顯得很平靜。面對死亡,這些劊子手已經非常冷淡麻木,死到臨頭,他們沒有為當年的狂妄與兇殘有過一絲絲懺悔!
隨著兩聲槍響結束,參加“百人斬殺”比賽的劊子手也終於應聲倒地!
屠戮平民,認為武功,並以殺人作為競賽娛樂,可謂窮兇極惡,蠻橫無與倫比!這等人類蟊賊,文明公敵,最後在當年逞惡的地方被判決,這是應得的報應。
小結:
“把殺人的人,交給被害的人民去審判;要殺人的人,在當年逞惡行兇的地方來懺悔,這是最應該而合理的處置。”
南京人民對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對“百人斬劊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審判,並不是出於報復心理,而是實事求是、懲罰犯下的滔天大罪的惡魔,還當年無辜百姓、還屠殺倖存者、還中國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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