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
人物:武松、菜園子張青、母夜叉孫二孃
武松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讓街坊鄰居到縣衙作證,自己自首。
知縣知道了,眾人作證。知縣想到武松替自己辦事、為人仗義,又想到利益問題,所以決定輕判武松。寫了公文,押送到東平府發落。
東平府府尹陳文昭也決定輕判武松,杖責四十,發配二千里外的孟州牢城。
武松和兩個押送的公人一路向孟州來,這兩人一路上也很照顧武松。正是六月,天氣炎熱,正好在十字坡看到了一家酒店。
到了店裡,端上來酒肉和包子。武松故意對女店主說:大樹十字坡,無人敢過,肥的做饅頭,瘦的填河。女店主孫二孃在酒裡下了藥,藥倒了公差。武松裝作不知道,趁機制服了孫二孃。正好菜園子張青走了進來,制止了二人的打鬥。
三人經過相互介紹,說明各自的由來。(張青提到了魯智深和楊志落草二龍山的事。)(張青說,之前有一個頭陀經過被孫二孃殺了,留下了頭箍、僧袍、戒刀、佛珠、度牒等事。)
武松讓張青放了兩位公差,和張青結拜為兄弟。
注:
張青,外號“菜園子”。他本在孟州道光明寺種菜,因此喚做“菜園子”,卻因為小事殺了光明寺裡的僧人,逃出後在大樹坡做劫匪,結識了孫二孃,二人結為夫妻,便在十字坡開設酒店,用蒙汗藥殺死過往行人,做人肉包子的生意。後來跟隨二龍山眾頭領加入梁山泊,梁山大聚義時,坐上第一百零二把交椅,星號地刑星。在征討方臘接近尾聲的歙州之戰時,恰逢摩雲金翅歐鵬陣亡,軍心大亂之際,張青在亂軍之中戰死,死後追封:義節郎。
孫二孃,綽號母夜叉,梁山僅有三位女好漢之一。武松被髮配到孟州路過十字坡,險遭孫二孃的毒手。武松假裝喝醉酒捉住了孫二孃,孫二孃求饒,武松遂與張青、孫二孃夫婦相識,武松後來二龍山頭領率孫二孃夫婦等同歸梁山。梁山大聚義,是梁山第一百零三條好漢,下應地壯星。隨宋江征討方臘時,孫二孃被杜微飛刀打中而死,後追封旌德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