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每每對父母有怨言內心動搖時,阿芸就用這句話加固她那份可憐的孝心。
阿雲家中排行老二,上面一個哥哥,下面一個弟弟。她用前半生詮釋瞭如何給兄弟們“承上啟下”,如何給父母“遮風擋雨”。
作為家裡唯一的女孩,從懂事起,阿芸總是格外讓父母“關注”,格外的被父母用心“培養”。
懂事起家裡的家務她一手承包。
父母理由很充分:你是女娃,做家務是本分,現在在家裡教會你,將來去婆家才不受欺負。
哥哥弟弟從不用做家務,偶爾煮個飯菜也要被父母拿到親戚面前“誇耀”無數次。父母對她說不要求哥哥弟弟做家務是因為:男子漢多做家務容易讓人瞧不起。他們將來要娶媳婦兒,得從小培養男子氣概。
地裡的農活沒有一天缺席,8、9歲開始就成了家庭主勞力。
父母理由依舊充分:女孩子要從小獨立自強,做過苦力才更有韌性熬出頭。直到現在阿芸自己開託管機構賺了錢,父母也把功勞記在自己身上,“如果不是小時候對你的鍛鍊,你哪會有今天的成就”。
哥哥弟弟幹農活總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很小時候西遊記熱播,哥哥到點就回家看電視,唯有她不能走。後來大一點,他們和朋友閒逛打遊戲父母也統統允許!父母理由:男孩子要放養,多接觸社會,多出去交朋友長見識,窩在家裡悶在地裡沒出息。
中考考上了當地最好的高中,被要求改讀幼師中專
父母“殫精竭慮”的為阿芸做好了人生規劃:女孩子成家後就沒法專心工作了,要早早走上社會早早工作早早積累。而且做老師最好了,工作好找有保障,寒暑假長,女孩子做老師也更容易找物件。
成績一般的哥哥弟弟都上了高中,哥哥復讀一年考了一個大專,弟弟復讀兩年也不過考了個自費三本。父母理由:男孩子18歲還不定性,出去工作賺不了幾個錢還容易學壞,不如多給幾次機會,上個大學入社會門檻也高一些。
18歲畢業被要求回縣城工作
18歲阿芸幼師畢業,本來在校招時通過了省城一家公立幼兒園的面試,待遇機遇都不錯,但父母一致反對她留著省城。理由:省城離家太遠,女孩子在外地工作讓人不放心,在父母身邊有個照應。
哥哥大專畢業留在省城,弟弟則去了一個準一線城市。父母理由:男兒志在四方,圍著家轉沒面子沒出息。
婚前除少量生活費所有工資上繳
阿芸回到家鄉,在縣城一所幼兒園找了工作,園區有宿舍和食堂,於是她每月工資基本都被父母要走,有時連買個“高檔”點衛生巾都不夠錢。
最初幾年父母總是和她說:自己年級大了,這病那痛,幹活很辛苦,哥哥和弟弟還要交學費生活費,父母不知還能幹到哪一天就死了。每每說到這裡阿芸就哭的稀里嘩啦,她心疼父母,怕他們老去甚至離去,心甘情願儉省自己把錢給父母養家供哥哥弟弟上學。
後來哥哥弟弟都畢業工作了,阿芸想要回工資,但父母說:女孩子拿錢不安全,怕被人騙,給父母代存著以後做嫁妝。
結婚時父母只關心彩禮,老公家裡情況並不多問
阿芸談戀愛了,是一位轉業軍人。男方轉業後在某單位開車,雖然待遇不高,在縣城也算“鐵飯碗”。談了三年後,阿芸和父母提及男朋友,並計劃結婚。
父母見了男方,簡單問了對方父母收入及個人工作收入等情況。私下裡對阿芸說:你真是個“命苦”的女娃,男方父母也是農民,縣城還沒房子,而他一個司機能有什麼錢呀,你以後要吃苦了。
本以為父母會直接反對,但他們話鋒一轉說到:“你們既然自由戀愛,做父母的也不好干涉,但過彩禮的禮數一定要到位,否則我們堅決不同意婚事。彩禮也是為了你,要不然男方不花錢娶進門肯定不會高看你。村裡你同學結婚就拿了8萬8彩禮,女方很有面子的(同學結婚在彩禮基礎上加了一點做嫁妝全部帶回小家)。”
阿芸和男友說了彩禮的事情,兩人很是為難,畢竟十幾年前在縣城裡能一下拿出這麼多錢的也不多。男友安慰她,自己轉業時有一筆錢一直沒動,這些年也存了些錢,本來準備在縣城買套婚房,如果“爸爸媽媽”這麼看中面子,就先用到彩禮上,等婚後回了嫁妝再買房。這樣一番合計後給了9萬9的彩禮,天長地久寓意吉祥,想著結婚女方也總會回嫁妝,給多點大家都好看。
過了聘禮,父母非常高興,到哪都和人講自己女兒多麼有本事。但聽了阿芸說彩禮錢婚後準備帶回去買婚房,父母就開始喊窮,說自己活到50多歲還住在農村“土平房”裡一天福也沒享過,而哥哥明年也要準備結婚。他們讓阿芸先租房結婚。阿芸說:那嫁妝就按男方彩禮金額回,我工作7這些年的工資一直在你們那裡,這些我不要了,留給哥哥以後在省城買房吧。父母聽完竟然哭了,責怪自己無能,省城房價1萬塊,這點錢哪裡夠,讓阿芸多想想哥哥,縣城房租便宜,房價也便宜,以後買房機會多,哥哥再不買漲上去就買不起了,買不起房也娶不到媳婦。
在父母的哭訴聲、男友家人的鄙夷聲和小兩口無可奈何的嘆息聲中,他們租房結了婚。嫁妝只有幾床被褥,一臺洗衣機,一臺熱水器。
嫁在“家門口”,阿芸成了父母“遮風擋雨”的依靠
阿芸婚後因離家近,父母家裡買日用品、換季衣物、看病吃藥都是她全部包攬。甚至每個節日給親戚回禮都是安排她去操辦,而且要買父母指定金額或品牌的禮品,要不沒面子。親戚送來的禮品父母會挑選好的集中起來用大巴車捎給在省城工作的大哥。
哥哥家小侄女出生後,母親去省城給他們帶小孩,說父親有老年病總要吃藥看病,同去會給哥哥增加生活負擔和麻煩,一個人在家又不放心,讓阿芸把父親接到縣城家裡同住照顧。
而早幾年前阿芸家寶寶出生,因她婆婆身體不好無法帶孩子,無奈請父母幫他們看過一年孩子,在他們要求下按比當地阿姨還高的工資每月給父母錢。後面孩子1歲多阿芸開了託管機構,就一邊工作一邊帶孩子的熬過來。
哥哥家孩子上幼兒園後,母親又回到老家,他們沒要哥哥家一分錢,自己幾年沒有種地,沒有錢就會暗示阿芸該給生活費了。
弟弟結婚成了壓倒阿芸的最後一根稻草
弟弟在準一線城市工作,談了一個同城工作的女朋友。前年兩人準備買房結婚,但該城市房價近3萬塊,兩人看中一個80多平的兩房,算下來首付也要80萬。
弟弟自己能力一般工資不高,工作了好幾年也沒什麼存款,他問父母“借”錢買房。但父母都已經不種地幾年了,每年一點土地承包費連生活支出都無法滿足,全靠阿芸補貼,哪還有錢“借”他們呢。
父母讓阿芸給弟弟籌錢,阿芸婚後創業開了幼兒託管園,確實賺到些錢,但他們這些年要買房買車養孩子養父母,手裡並沒有太多存款。阿芸說只能出10萬了,其它讓弟弟自己想辦法,自己結婚也是租房過來的。
父母聽後大罵阿芸不孝,不像個姐姐,居然讓弟弟租房結婚,讓他們老臉往哪擱。父母讓他們把房子賣了先給弟弟買房,以後掙錢了再買回來。
阿芸終於在父母不可理喻的要求下爆發了!她哭訴多年來對自己的不公和委屈,但父母並沒有一丁點的自責,反而說:“女孩子能往孃家拿錢才是本事,孃家才是你的親人。你和孩子過得好不好,那是你老公和家公的責任,和我們哭什麼,有氣球找他們。我們把你培養這麼能賺錢,你老公家早就賺了,回饋點錢給孃家兄弟不是應該的嗎。”
阿芸終於醒悟:父母不是不明白,而是太明白,自始至終阿芸這個女兒不過是他們的賺錢工具罷了,和田地裡的牛又有什麼分別。
醒悟後阿芸決定後半生為自己為小家而活
阿芸把自己18歲開始為家裡所有的付出都羅列出來,足足五頁紙的表格,不算體力精力付出,真金白銀都有60多萬,那是她半生的辛苦所得,也是委曲求全的前半生寫照。
她逼著父母在清單上簽字,嚇唬他們不籤以後一分錢都不再出,同時錄音留證。做好這一切,她把簽字清單和錄音發給哥哥弟弟,並正式通知他們,以後父母養老三人平分,而自己的那一份暫時從清單里扣,直到扣完為止,如果不同意就法庭見。
當然父母會來找她鬧,但鬧一次,阿芸就拿著清單挨個親戚鄰居家去哭鬧,控訴父母這些年的種種不公。自己的父母自己瞭解,他們終究是好面子的人,這樣你來我往的鬧過幾次就不鬧了。不鬧時阿芸也會給他們一點生活費,鬧就幾個月什麼都沒有。久而久之關係就這樣被重塑了。